合同欠款一拖再拖,天用通過專業調解、策劃方案,快速要回款項!
案件亮點
通過調解,分期給付,附加條件為如逾期足額給付任一期款項,則加速到期剩余款項,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支付違約金。
案件簡介
博通公司與瀛海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簽訂了合同編號為HTM-2021-3/168的《銷售合同》,
瀛海公司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全部義務,但是
博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經過瀛海公司長達多次催要,依然無果
,無奈之下瀛海公司只能訴諸法律尋求幫助。
辦案經過
瀛海公司負責人經朋友介紹,委托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天用律師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案情,準備證據材料,并在立案之前,針對涉案款項給博通公司發送了《律師函》
,希望博通公司能慎重對待,及時處理函告事宜,以避免擴大損失,增加訴累,但是博通公司已有兩年多的拖欠經驗,仍不為所動,和解未果。
遂案件轉為訴訟,立案之后,經過天用出庭律師和訴前調解老師的一番努力,雙方仍未達成調解。在后續庭審庭活動中,經過舉證質證和完整證據鏈的證明,在事實和證據面前,不容博通公司逃避債務。
最后雙方爭議點就是款項償還方式問題,考慮到案件一審、二審、執行周期和瀛海公司實現債權的時間,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分期付款,同時天用律師提出加速到期問題,為委托人免去了后顧之憂,皆大歡喜。
辦案結果
達成調解:博通公司分期給付全部貨款及訴訟費,并附加如博通公司逾期足額給付任一期款項,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要求博通公司支付違約金。
律師點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7條,在當前情勢下,為敦促誠信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及時保全證據、有效保護權利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對于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全部交付義務,雖然約定的價款期限尚未到期,但其訴請付款方支付未到期價款的,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付款方明確表示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或者付款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注銷、被有關部門撤銷、處于歇業狀態,或者付款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付款方喪失商業信譽,以及付款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給付價款義務的其他情形的,除非付款方已經提供適當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8條第1款、第69條、第94條第(2)項、第108條、第167條等規定精神,判令付款期限已到期或者加速到期。
加速到期可以適用在分期給付款項調解中,同時附加違約金,如果付款方不是真的不想給付款項,是可以接受這一約束條件。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