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員工賠償多少要看具體情況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沒有統一的標準。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一般先由員工本人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再起訴解決。
【法律分析】
勞動者的職務行為是為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了用人單位的利益,其勞動風險也應當歸于利益的享有者,對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當由用人單位來承擔。但是,如果勞動者對損害的發生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免責的話,則是對用人單位的侵害。因此,是否要求勞動者承擔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危險程度、技術技能、設施設備、監管力度等因素,依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自的過錯程度,決定其責任大小和分擔額度。其一,主觀惡性造成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全額賠償。如果導致經濟損失的發生是由于勞動者惡意為之,用人單位不但可以全額追償經濟損失,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二,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勞動者應部分賠償。重大過失與故意或惡意存在本質的區別。重大過失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往往不能僅歸咎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安全意識、質量意識、管理方式也存在關聯因素,用人單位不能要求勞動者全額承擔賠償責任,應按照責任分擔比例適當要求勞動者承擔部分損失。其三,如果勞動者的一般過失造成經濟損失則無須賠償。由于用人單位的經營活動都是由勞動者的具體行為實施的,勞動者的行為也就等同于用人單位的行為。如果勞動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任一失職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了損失,用人單位都要求勞動者賠償,無疑加重了勞動者的責任,轉移了用人單位的經營風險。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021勞動法最新規定造成公司損失勞動者應付多少?勞動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單位損失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要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
從工資扣除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的,每月不得超過20%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的比例。當月不夠,以后月份可以繼續扣除。
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了損失 員工要賠百分之多少?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故意造成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的,則全額賠償造成公司損失承擔比例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
相關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擴展資料:
要求賠償的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制定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或勞動合同中必須規定因違章作業造成損失要求勞動者賠償;
(三)、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經民主程序制定并讓勞動者知悉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定的強制性規定;
(四)、證明損失的存在。一般應為直接損失,比如貨物的損毀、客人的索賠,但間接損失不予賠償,如預計的利潤;
(五)、證明員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參考資料:工資支付暫行規定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