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欺詐銷售賠償標準為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五百元以上三倍賠償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五百元以下按五百元賠償。
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在對于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如果存在欺詐銷售的行為,雖不構成詐騙罪,但應當按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所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出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款費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賠償。
一、商家欺詐行為的構成要件
(一)從主觀方面看,欺詐者必須具有欺詐的故意。
即欺詐者明知自己告知對方的情況是虛假的且會使被欺詐人產生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從而與其進行民事行為,欺詐人主觀上有欺詐的惡意。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意圖看,它側重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側重對經營者的侵權行為的制裁,因而在故意這一要件的認定上,應當采取推定故意的原則,即由經營者承擔證明自己沒有欺詐的故意,如果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欺詐的故意,即推定其有欺詐的故意,應承擔欺詐消費者的賠償責任。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即采取此種辦法。該辦法規定經營者“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該行為的”,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的法律責任。
(二)從客觀方面的方法看,欺詐者采用的是欺騙的方法。
欺騙的方法有兩種:
(1)虛構事實,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告知虛假情況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
(2)隱瞞真相,即掩蓋和歪曲客觀存在的事實。筆者認為,作為經營者,應當負有向消費者如實陳述有關商品真實信息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定義務,經營者必須履行此義務。
(三)從客觀方面的后果看,欺詐行為造成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了對方當事人相信謊言,陷于錯誤判斷,并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事實,即與欺詐人進行了民事交易行為。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商業欺詐怎么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其行為違反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了《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一、商業詐騙怎么賠償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其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二、商業詐騙怎么辦
涉嫌詐騙,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達到立案條件,應當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商業詐騙罪的立案流程怎么走
商業詐騙罪的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階段中各種訴訟活動的步驟和形式。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立案程序包括對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審查和處理三個部分。
1、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開始。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自己發現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發生,依法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
3、對立案材料的處理,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過對立案材料審查后,分別針對不同情況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結果。
綜上所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時候存在詐騙行為的話,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一般是消費者支付金額費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商家詐騙賠償標準怎么算的消費遭受到商家詐騙行為造成損失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的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進行購買商品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開發商合同欺詐賠償計算標準通常情況下,如果是開發商進行合同詐騙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的話,這個時候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的,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并且規定了定金,那么應該按照雙倍進行賠償。“商品房”作為商品之一,受市場因素的影響,由買賣雙方協商進行買賣,屬于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的商品,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以,房地產糾紛也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然,如果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開發商做出了“欺詐行為”,依照第49條,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增加的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法律依據】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商業欺詐的認定標準有哪些?有哪些欺詐行為屬于商業欺詐一. 構成商業欺詐認定標準包含以下要件:
1. 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上表現為具有欺詐的故意,其動機一般是為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了牟利。
3.實施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了故意陳述虛偽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的欺詐行為。
4.侵犯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以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 有以下欺詐行為的都屬于商業欺詐: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此外,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而實施此種行為的,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法律責任:
(1)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2)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4)銷售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滿的商品的;
(5)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圍
商業欺詐的認定標準商業欺詐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的認定標準如下:
1、行為人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商業欺詐的索賠標準 ;
2、客觀上實施了在商業經營活動中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如果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及以上的,可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