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
一、胥敬祥搶劫案
1991年春節河南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楊湖口鄉發生了10多起入室搶劫案。當地群眾人心惶惶,也給警方帶來了巨大河南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 的壓力。胥敬祥招供后,轟動中原的這起連環搶劫案終于告破。
1997年正月初一,胥敬祥在獄中給審判長寫了一封長達數千言的自訴答辯書,哭訴自己的經歷:"我是被冤枉的,口供是在嚴刑拷打下編造的,指紋是被人按著手按上去的。2005年3月15日,被關押13年后,胥敬祥終于走出了監獄。
二、徐計彬強奸案
1991年邯鄲市曲周縣鄉村教師徐計彬,因強奸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15年后被宣判無罪。1990年12月3日,徐計彬的鄰居尚某某報案稱自己在家中被人強奸,公安部門迅速介入展開調查。案發現場的被褥上留有精斑,法醫鑒定結果顯示,現場精斑化驗血型為B型。
2006年年初,自感冤枉的徐計彬乘著全省大接訪的有利時機,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在律師的建議和幫助下,徐計彬到多家正規醫院重新鑒定了血型,均爆出驚人結果:徐計彬的血型為“O”型。2006年7月28日,曲周縣人民法院判決徐計彬無罪。
三、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奸殺案
1996年4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煙廠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警方認定18歲的呼格吉勒圖是兇手,僅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于5天后執行。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再審不進行公開審理。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后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
四、聶樹斌強奸殺人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聶樹斌成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經石家莊和河北省兩級法院審判,被判死刑。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五、孫萬剛強奸殺人案
1996年1月2日晚,22歲的陳興會(當時是云南財貿學院會計專業二年級學生,巧家籍)在巧家縣城郊紅衛山一塊草地上遭人奸淫后被勒昏,被刀割開頸部死亡。
1996年9月20日,孫萬剛因涉嫌強奸、殺害女友陳興會,被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孫及家人此后不斷申訴。2004年1月15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證據不足”,最終認定孫萬剛無罪。
河南鄭永軍冤假錯案最后怎樣處理的?河南鄭永軍冤假錯案最后被依法糾正河南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 ,恢復名譽河南冤假錯案的經典案例 ,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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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冤假錯案的典例—趙作海案闡述我個人的觀點。趙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作河南版“佘祥林”。1998年2月15日,趙振晌的兒子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父已失蹤四個多月,懷疑是被趙作海殺害。而在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尸體,公安機關遂把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并在進行一系列所謂的正確偵查活動后,做九次有罪供述而斷定趙作海是殺人兇手向移向檢察院,而檢察院就因公安機關所提供的資料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也也按照檢察院提供的判刑,一切如此的自然,司法表現的如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