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好律師不是好人。
因為一個律師服務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的對象不一樣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人們對律師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的定義也不一樣。對于正方來說,反方的律師就不是好人,幫著反方來損害自己的利益,相對于的反方來說,正方的律師也不是好人。
律師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員。
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執業律師47.3萬多人,律師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共8758人;在國境外接受過教育并獲得學位的律師7735人。
有名的律師就一定有錢嗎?有三個律師的博客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我比較感興趣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他們都是在新浪上開的博:秦兵律師、邱旭瑜律師、胡朝暉律師。其中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他們都談到對律師行業的一些看法,特別是深圳的邱律師,有時一天能夠上四五篇文章。我關注他的文章好久了,感覺他很深刻,是個思想者,尤其是關于律師業務開拓的文章。據說他出版了《窮律師、富律師》的專著。 秦兵律師以維護購房者權益和對抗開發商及政府出名,他的購房合同204條聞名全國。但我看到這個律師到某大學演講的視頻。剛開始就把自己的名字和手機號碼寫在黑板上,說同學們如有問題,可直接給他發短信。說句實話,這種方式給人感覺不太好,好象是有意宣傳自己、開拓業務。如果業務開拓到這種方式,我覺得他的業務應當不太樂觀。秦兵律師在博客中寫到,204條出名后,他經濟上不但沒有產生收益,反而每天接到的無窮無盡的電話,一個月倒帖了1000多元的電話費。 后來,我還查了一下這個大律師所在的是一個什么樣的律師事務所。一查,真嚇了一跳: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剛被北京市司法局處罰,被責令停業半年。該所主任在其網站上寫公開信,控告北京市司法局偷逃國家稅收等等,洋洋灑灑萬余字,真是義憤填膺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而從該所辦理的有關案例來看,基本上都是維護小業主權益而同強勢的開發商和政府對著干的“事跡”。該所被責令停業半年整頓,意味著該所所有律師,包括我們的名律師秦兵應當都要暫停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了。 邱律師幾年前就在深圳律師協會的網站上發表文章——以前還有人稱他是“黑律師”,因為,他雖然稱自己是律師,但確實在深圳律師協會公布的名錄上沒有發現他的名字。后來就有了,估計是后來轉過來了。。他的文章中說,他2005年遇到很不順心的事情,在錯誤的時間遇到錯誤的合作伙伴,導致很大的損失。沒有事情做,便在網上寫文章,不料無心插柳柳成蔭,這些文章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后來還集結成文集出版,轟動全國。 邱律師至少在深圳已算是一個名律師。他對律師現狀、地位的深刻思考,對中國任何一個律師都有很強的指導意義。邱律師知識淵博,寫的有些東西,讓人看得有點暈暈的感覺。不同于秦兵律師敢于在網上指責“溫先生”的激進言辭,邱律師的文章在政治上顯得很堅定。他關于中國不能搞“三權分立”的理論及相關的共產黨的英明之處的論述,引經據典,讓人感覺有點玄學的味道。當然,我也堅持這樣的立場,但我認為,中國不能搞司法獨立是因為中國的司法不可能獨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因為有好的最高領導,中國司法最大的問題是腐敗,但導致腐敗的原因是缺乏監督。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司法獨立還是一句空話。 話說回來了,還是要關心一下,有名的邱律師有沒有錢?從邱律師最近的博文上來看,他也缺乏投資頭腦,2004年的時候投資買了兩套房,剛不虧本,因為擔心失誤馬上又賣出去了(如果遲三年估計至少翻番了!)。而因為“每天頭腦轉得太快,不能開車”,他至今連駕駛執照都沒有。所以,我估計,邱律師恐怕寫文章和出書的收入應當超過律師業務收入。邱律師寫律師如何開拓業務出了名,但自己的業務開拓得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這正如教練善于指導球員,但卻競技不過球員。 廣州的胡律師曾經在部隊做過法律顧問,出來本來是可以做比較高層次的公務員的,但卻做了律師。他的文風樸實,我很喜歡。其中,講過他最早出來找到廣東最牛律師陳卓倫時的描述,尤其值得回味。邱律師稱陳卓倫應歸類為“紅頂律師”,我很贊成。但了解到,他是廣東饒平人,和被抓的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是同鄉兼校友,還有,他們都同最高院同為同鄉的被抓副院長黃松有存在關聯,所以,我就理解到這個大律師對我的胡“小律師”為什么是那么輕描淡寫地說“我們沒有卡座了”婉言推辭其加盟的請求。雖然胡律師還描述陳大律師還請他喝了一杯功夫茶,但這好象是廣東人的禮節罷了,其實,他只關心某某當官的認識不認識。據說,這個紅頂律師年業務收入早年就已超過千萬,估計是廣東律師中最早身家過億的律師。 話又說回來了,喜歡寫文章的胡律師估計也沒有什么錢。看到的他打的官司,也都是“怨聲載道”。在這樣的一個社會,好象難得找到通過律師的專業能耐和正當方式,又不得罪各方權勢而產生的成功案例。胡律師很氣憤地在網上發出的珠海法院的一份“答非所問”的行政判決,其實不過是中國成千上萬不講道理的法律文書之一,根本就沒有特殊性。——司法能獨立嗎? 其實,真正還有不少名律師值得一提。記得讀研究生時寫文章經常引用一名“郭國汀”律師的文章,他在國際經濟法特別海商法方面屬于國際頂尖律師,后來卻因為替**辯護犯了政治錯誤,最后只有躲到國外去了。原來以為他辦涉外經濟案件,應當很有錢,后在他的文章里面發現他出國前,居然還要找別人借三萬元的“生活費”;還有一名老律師,名字記不清楚了,據說看不慣司法腐敗,出家當了和尚---- 想了好久,才得出一點結論: 很多律師出名是在民眾/老百姓中間出名,這樣的名氣估計一般帶來不了收益,有可能還帶來“電話費開支”;有的律師出名是在官員,包括司法官員中出名,他們倒不見得專業上有何特別之處,但成為“紅頂律師”意味著非同一般的收益,當然也隱含著背后的權錢交易,擔心的就是某日“東窗事發”;還有的律師是憑借自己的專業知識創出影響,同時獲得社會民眾和官員的一致認可,當然,業務收入也是“頂刮刮”! 個人目前感覺,第三種名律師應當是我們正當追求的目標。
什么樣的律師算是好律師當事人打官司都希望找一位好律師來替自己辯護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但是每一位當事人眼中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的好律師都有各自的標準。通常意義下會認為當事人花錢請了律師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所以好律師必定是順從自己意志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按照自己的意愿來行事的律師才算是“好律師”。好律師應該具備以下標準:
標準一、好律師應該沒有感情知名的律師是不是不代表好 ,只有立場
。日常生活中,好律師或許也是感情豐富的多情種。但在辦案時,好律師是沒有任何個人感情偏向的。所以,在辦理業務時,好的律師,沒有感情,只有立場。當事人的立場,就是好律師的立場。
標準二、好律師不僅敢于向客戶說“不”,而且善于向客戶說“不”。只會一味向客戶說“是”的律師肯定不是好律師。客戶需要的,不是唯唯諾諾吹牛拍馬的跟班,那不是律師的角色。律師不是客戶的員工,而是獨立的專業人士。客戶需要的,是專業的觀點和細致的分析。好的律師,在告知風險的同時,還會詳細說明風險到底在哪里,風險的可能性有多少,風險有多大,然后,交給客戶去決策。而且,好的律師,在提示法律風險的同時,更會為客戶謀劃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