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工資賠償金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在辭退本單位員工的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中的工作的年限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每滿1年需要加付1個月的工資對辭退員工進行補償。辭退員工在本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且不滿1年的情況,按照1年來計算,辭退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6個月的,單位只需要對辭退員工給予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支付給辭退員工,月工資即辭退員工在本單位公司的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前1年的平均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違反當時用人單位與辭退員的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情況需要按法定的經濟上的補償的2倍向辭退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即按照辭退員工在本公司單位工作的時間年限,每滿1年單位需要向辭退員工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辭退員工在本單位公司工作年限不滿1年且6個月以上的,按照1年來計算經濟補償,辭退員工在本單位公司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的情況,單位公司只需要向辭退員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補償金按照什么工資算一、正面回答
補償金按應得工資算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詳細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資補償還需要根據在公司工作的時間,以及工資來進行決定,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三、補償金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
1、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
2、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按12計算由企業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按規定代繳。
公司賠償工資是按照什么工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存在員工過失導致公司受損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不給予賠償,如果是勞動者存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工作的等情形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如果是違反法律、合同規定的,則按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具體補償標準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是什么公司 勞動合同 賠償金 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標準是什么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 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企業首先提出同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你解除勞動動合同應當給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補償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不足六個月按六個月計算。) 4、如果企業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 解除勞動合同 ,要么給你預發一個月的工資。否則屬于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給你雙倍(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5、企業應當賠給你補償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雙倍工資 (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6、 社會保險 費必須是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包括企業和個人應繳部分;企業沒有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是白發。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企業為你補繳所有未繳社會保險費用和險種。 7、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 8、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9、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0、《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 職業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它情形。 雖然公司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 勞動關系 ,但是有些情況下,公司是不可以進行勞動解除的,懷孕的女同事‘還有生病的員工都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如果非得要進行解初,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大筆賠償費。如果不支付是屬于犯法行為。
勞動糾紛時賠償的工資標準,包含績效工資么?勞動糾紛賠償包括績效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提成、單位代扣代繳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單位代扣代繳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個人所得稅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不只是按基本工資計算。經濟補償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法律分析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于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系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國家對勞動者的法律保護也越來越多。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了勞動法相關法律的話,會對勞動者作出補償,主要是經濟方面的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什么一、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計算標準是什么 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賠償以什么工資為標準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關于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延續了我國以往的做法。根據 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的授權,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頒布了《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了計算經濟補償時,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 簽訂勞動合同 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 勞動合同 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勞動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業工作,期間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計算的工作年限應從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當然,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用人單位利用短期勞動長期用工的現象將會減少,這主要是勞動合同 法規 定了兩個措施,一是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也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部1996年關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規定,對于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前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和原有關國家規定計算經濟補償。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后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在符合法律規定情形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而要是單位有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情形,此時需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來進行賠償。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必然要考慮到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一般是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