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殘鑒定醫院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部門是司法部批準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專門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醫院 ,是面向社會服務的。一般大型醫院或者醫學院都有司法鑒定機構。
可以自行委托鑒定做傷殘鑒定醫院 ,也可以找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還可以進入訴訟程序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做傷殘鑒定醫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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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1、工傷傷殘鑒定向勞動部門申請,由勞動部門安排指定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醫院進行傷殘鑒定的,如果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到法院認可的司法鑒定所進行的。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做傷殘鑒定醫院 :①《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做傷殘鑒定醫院 ;②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做傷殘鑒定醫院 ;③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做傷殘鑒定醫院 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3、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傷殘鑒定的地點,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①入院記錄②出院記錄;③出院小結;④病歷本;⑤疾病診斷證明書;⑥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⑦交通事故認定書;⑧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⑨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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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可以去哪里做呢?傷情鑒定可以在醫院鑒定或者由法醫檢查。
所謂傷情鑒定做傷殘鑒定醫院 ,通過法醫調查取證或有醫院證據,顱腦受到物理撞擊,傷情癥狀危及生命應按重傷標準治療。也可根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犯罪情節,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大腦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的恢復程度。
在重要的時間節點內,在入院期間或重癥、昏迷期間,法醫通過公對公到醫院病房調查傷員、公對公取證,確認傷員當時傷情和客觀狀況,劃分傷情等級。通過醫療跟蹤、觀察檢查、癥狀分析、測試比對,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傷殘等級鑒定
法律依據做傷殘鑒定醫院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醫院怎么做傷殘鑒定去醫院做傷殘鑒定程序如下做傷殘鑒定醫院 :
1、首先要有由辦案單位出具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委托傷情鑒定的委托信或委托書做傷殘鑒定醫院 ;
2、傷殘鑒定的程序的第二步是需要被鑒定者到受委托的鑒定單位進行傷殘等級的鑒定;
3、傷殘鑒定的程序的第三步是在一個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傷殘鑒定醫院 ,鑒定單位需要作出鑒定的結果做傷殘鑒定醫院 ,制作鑒定書,然后由被鑒定人或者是辦案單位將相應的鑒定書取走。申請鑒定的時候,還應當需要注意被評定人需要帶上有加蓋辦案單位的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醫院的診斷證明(縣級以上)、身體檢查的結果、診斷報告書(損傷初期以及治療結束后)等材料,到受委托的鑒定單位進行傷殘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需要什么手續1、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做傷殘鑒定醫院 :
(1)入院記錄做傷殘鑒定醫院 ;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鑒定。
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嗎醫院可以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一般治療結束,病情穩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目前沒有規定具體做傷殘鑒定醫院 的期限,建議醫療終結之后,一年內去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勞動者只要攜帶相關的病歷資料以及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即可。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中國的傷殘鑒定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