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傷殘鑒定流程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1、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在20個工作日得到鑒定結論。
傷殘鑒定怎么做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程序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首先由單位或員工一方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然后由社保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再審核申請人所提交的工傷申報材料;最后由社保行政部門及時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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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步驟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分別是工傷認定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后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他情形”的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第十七條 由單位在事發后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后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然后根據認定和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勞動仲裁的時效為發生爭議后的60天內,受傷者可以在事發后的60天內,向單位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單位為其做工傷認定及傷殘鑒定;也可以在拿到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后的60天內,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個人意外傷殘鑒定流程怎么走一般個人傷殘鑒定程序如下: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2、傷殘程度鑒定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3、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若有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5、保險理賠鑒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8、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斷;9、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傷殘鑒定應該怎么申請,要走哪些程序1、做傷殘鑒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
(1)入院記錄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的X片、
(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2、接著到當地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保險傷殘鑒定程序 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