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法律分析】
傷殘鑒定即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依據相關的規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做的鑒定結論。傷殘鑒定必須得本人去,同時帶著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你的身份證、病歷、片子等材料,若是通過法院做的鑒定,那就只需要你本人帶著身份證、費用以及手中的片子去即可。(1)申請做傷殘鑒定,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2)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傷殘鑒定本人不到場可鑒定嗎【法律分析】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是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鑒定,本人必須到場。因為身體傷殘不能到場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由專家組人員現場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身份進行核實。一般自受傷之日起3到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但傷害結果非常明確、治療終結并穩定的不受此時間限制,可以提前申請傷殘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傷殘鑒定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到場么,傷者到如果做勞動能力傷殘鑒定不需要雙方人在場的。提交相關的資料之后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由勞動部門安排醫院進行傷殘鑒定就可以的。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受害方是必須在的,另一方可以不在,但是必須要去指定的鑒定機關去做,否則做了也是白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醫的傷殘鑒定只是對受傷的人所受的傷害做法醫學的評定。不需要其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他人在場,包括傷者的親屬。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之后,獲得批準后,持鑒定委托書申請人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出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片子等相關材料前往批準機關指定的醫療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2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準文件和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關于工傷鑒定需要本人去嗎?一、關于 工傷鑒定 需要本人去嗎? 工傷傷殘鑒定 一般要本人到鑒定部門進行檢查。工傷傷殘鑒定按現行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規定費用為350元,有 工傷保險 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由工傷保險承擔鑒定費用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否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原則上需要本人前往 傷殘鑒定 中心進行傷殘鑒定的。特殊情況需向 勞動能力鑒定 中心申請的。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 工傷 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 傷殘 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二、做工傷傷殘鑒定的步驟是什么?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鑒定申請.鑒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鑒定申請書, 職業病 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 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要對其提供的與鑒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 證據 .當事人應當按照鑒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鑒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鑒定的專家,由申請鑒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托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 職業病鑒定 委員會,鑒定委員會通過審閱鑒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鑒定結論.鑒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注明。 4、出具鑒定書 鑒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鑒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鑒定結論和鑒定時間,鑒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鑒定的成員共同簽署,并加蓋鑒定委員會公章。 三、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2、一般來說,申請人可以在參加完勞動能力鑒定面檢后三周左右持本人 身份證 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領取鑒定結論,也可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已郵寄的方式書面送達鑒定結論。 由此可見,只要員工本人不是特殊情況不能到鑒定中心的都需要本人前去,在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的時候,可以委托給家屬或者 代理 人遞交相關的申請書跟材料,但是,鑒定活動一旦開始,肯定是需要員工本人配合檢查的。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也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予以申請。
傷情鑒定可以不做嗎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受害人一定要做傷情鑒定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受害人向法院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時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要做傷殘鑒定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但如果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一致做傷殘鑒定人不去可以嗎 的,不需要做傷情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