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法律分析】:如果是過失性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的辭職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是不給補償的。過失性辭職是勞動者違法受到刑事處分等,以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等。上班2個月被辭退如果符合法律規定被違法辭退的話,那么就可以支付半個月的勞動者工資。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班二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1、上班2個月被辭退如果符合法律規定被違法辭退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的話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那么就可以支付半個月的勞動者工資。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4、應當在離職的當天結清所有的報酬賠償金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班兩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試用期半個月如果是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的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但要支付相應的工資。依據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但要支付相應的工資。
公司如果辭退入職2個多月的員工需要做什么賠償嗎?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的賠償金;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在離職的當天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報酬和賠償金。
法律分析
入職兩個月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我國法律規定過失性的辭職,是不給補償的。過失性辭職是勞動者違法受到刑事處分等,以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等。其它性辭職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兩個月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但要支付相應的工資。為了保護我國的勞動在工作中不受用人單位侵犯權利,制定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試用期和工作被辭退之后的相關補償條款。由于勞動者是個體,用人單位是比較有權勢的整體,所以我國法律保護勞動者這一弱勢群體,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不受侵權,我國推出了勞動者保護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