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方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具體計算公式標準如下: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公式【法律分析】: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一般會按照年齡來計算。分別是:1、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的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那么通常會按照受訴人民法院,上一年的人均生活費進行計算,計算時間一般會計算到18歲;2、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的成年人,那么生活費通常會計算到二十年。60歲以上的,每滿一年,就會少計算一年的生活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由其進行扶養的、無其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他生活來源的人因為生活來源的喪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養費給付請求權難以實現,直接影響其現實生活,由事故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這些人的一定數額的賠償。被扶養人扶養利益的減損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直接后果,應當受到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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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八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是什么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上一年人均年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的,撫養費一直給到被扶養人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人的,扶養費計算期限為二十年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對于六十周歲以上的被扶養人,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扶養費計算期限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被扶養人支付五年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撫養人獲得勞動收入后所應支付的扶養費。撫養人的勞動收入高低決定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了其支出撫養費的多少。撫養人因事故受傷致殘,導致勞動收入減少,從而造成支付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減少,故需要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填平損失。因此,扶養費的計算應當按照撫養人的居住狀況或戶口性質,來確定是按何種標準計算。要是依據被扶養人的身份來確定撫養費的計算,假設被扶養人生活在美國,如果按照美國的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來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有違損失填平原則和公平原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是人身傷害賠償的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受傷者扶養的人且無生活來源的人的賠償。那么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什么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的我將為您詳細介紹。
1、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確定
(1)被撫養人范圍的確定。被撫養人是指受害人根據法律規定對其承擔扶養義務的人。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的確定可分為以下三類:第一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被撫養人為未成年的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計算到18周歲。第二,被撫養人屬于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其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他生活來源的成年人的,計算20年。第三,60周歲以上的或者75周歲以上的,分別計算,前者為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后者按5年計算。
(2)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也就是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盡可能地給被撫養人多賠償一些。
(3)賠償份額。在有數個撫養人的情況下,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自己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受害人是唯一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被撫養人的全部生活費。如果被撫養人除了由受害者扶養外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應由受害人本人所承擔的份額。
(4)賠償總額的限制。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賠償期限
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個賠償的期限是一次性賠償。
3、賠償方式
通常的侵權賠償方法有兩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賠償,一種是定期金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的不是現實的損失,而是將來可能發生的支出的損失,所以,其是對將來的賠償。定期金賠償就是判決確定每年賠償的數額,被撫養人到成年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和沒有收入的被撫養人活多少年,就賠償其多少年,這樣比較公平合理。
4、特殊情形
(1)在事故發生后至賠償前被撫養人死亡的,被撫養人生活費不予賠償。但應對被撫養人存活期間的費用給予適當補償。
(2)交通事故被害人的妻子已經懷孕,法院應判決賠償義務人把胎兒的撫養費提存,胎兒出生時如果是活體的,法院將該筆撫養費支付給胎兒母親;胎兒出生時不是活體的,法院將該筆撫養費返還給賠償義務人。
5、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
如果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高于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按下列公式計算相關的生活費:
(1)18周歲以下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2)18-60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3)60-75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4)75周歲以上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如果被撫養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費支出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按下列公式計算:
(1)18周歲以下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的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2)18-60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3)60-75周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4)75周歲以上的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賠償指數。
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所有公式中,賠償指數一般按照傷殘等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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