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后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喪葬費數額為六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被扶養人生活費為一定期限的當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單位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工亡待遇標準: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的20倍。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不得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情況、收集證據。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對損害事實及因果關系有爭議的,賠償委員會可以聽取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的陳述和申辯,并可以進行質證。
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這樣規定的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的標準是:1、如果受害人的家屬向法院起訴的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3、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么死亡賠償金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的計算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的解釋》第二十九條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公務員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