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誤工費賠償一般是不受年齡限制的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一般只要受害人因此導致實際收入減少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就可以主張誤工費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但是具體情況還要根據法院的判決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誤工費賠償受年齡的限制嗎?誤工費賠償一般不受年齡限制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受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當然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未滿十六周歲的不能成為勞動者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不能獲得誤工費賠償。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農民誤工費年齡的上限是怎么規定的城鎮化進程并不能夠絕對的取代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了農村在我國農業發展的過程當中所起到的作用的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而且,很多農村的農民的腦海當中并沒有 退休 的這樣的一個概念,有很多的農民他們到了60、70多歲以后仍然是以種田為主要的經濟來源。可是 交通事故 中對方的身份如果是農民,那有人考慮的就是農民誤工費年齡的上限是怎么規定的? 一、農民誤工費年齡的上限是怎么規定的? 結合中國國情,在廣大農村地區,六七十歲時仍然承包耕種責任田,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計的農民比比皆是,他們仍然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以年齡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既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也與我國的國情和農村的實際情況不相符。 因此,結合《民法通則》和《解釋》對誤工費的相應規定來看,并未對受傷者獲得誤工費賠償的年齡作出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是受害人遭到 人身損害 ,客觀上并因誤工而導致其收入實際減少,受害人不應受年齡、性別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權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誤工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二、務農人員的誤工費怎么計算? 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按照法律規定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看似不合理,但卻合乎法律規定;一種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不合法,但更能為受害人所接受。法院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 第一、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對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計算方法根據受害人能否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分為兩種情況。前文已提到該類人員受自身法律意識影響,很難主動舉證證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故審判實踐中很少采用該方式計算。但為了能夠公平、公正計算其誤工費,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法院主動向受害人釋明的方式,讓其提交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 證據 (一般包括納稅憑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等),由法官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認定無固定收入農民的誤工費。這種方法能最大程度體現誤工費差額賠償的原則,即以實際減少的收入作為賠償依據,亦更能為雙方當事人所接受。 第二、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 工資 為依據計算誤工費。由于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對受害人 舉證責任 的要求較高,故適用起來相對較難,而以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計算無固定收入農民誤工費更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其對受害人舉證責任沒有特別要求;且以此標準計算該類人員誤工費更接近其實際收入水平。據統計顯示, 我國各省2011年、2012年兩年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標準既低于其他行業工資標準,又高于農民人均年純收入,更貼近其實際收入水平。因此,以此方法計算其誤工費更能為此類人員所接受。 這兩種方法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也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在受害人能夠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前提下,對于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應當首先適用該標準予以計算。只有在確實無法舉證證明其收入水平的情況下,才適用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依據。如此一來,既能彰顯司法的公正、公平,又同時兼顧了司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原則。
回家修養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一、 誤工費賠償標準 有年齡嗎 誤工費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1款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從《民法通則》和《解釋》對誤工費的相應規定來看,并未對受傷者獲得誤工費賠償的年齡作出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是受害人遭到 人身損害 ,客觀上并因誤工而導致其收入實際減少,受害人不應受年齡、性別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權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誤工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二、誤工費怎么算 交通事故誤工費 按照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和單位開具的誤工證明來計算具體誤工天數,然后結合 勞動合同 , 工資 收入證明以及 個稅 完稅證明等計算誤工期間的總收入損失。一般以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平均日工資來計算。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于工資、“三補”(如飯補、車補和話補)、獎金和津貼。 一、誤工費概念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二、誤工費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 賠償金 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①關于“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②關于“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綜上所述,誤工費賠償標準年齡要求 我國現代社會中對于誤工費是不收任何年齡方面的限制的,現代是法治社會,就算是因為誤工耽誤了工作也應該通過正當的方法和途徑來索要誤工費,以便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