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合同詐騙單位犯罪立案標準是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合同詐騙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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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罪詐騙罪立案標準買賣土地罪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的立案標準為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的;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造成惡劣影響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或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
法律分析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行騙者為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了便于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偽造的或別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培訓員工,由員工進行詐騙,整個詐騙過程,真正的幕后策劃人始終不露面。因此,合同詐騙案件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業務員或一般員工,而隱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劃人因為極少直接與受騙者接觸,從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義行騙,可以減少行騙的風險,增加行騙手段的隱蔽性。更有甚者,公司連自己招聘的員工都騙,情節十分惡劣。行騙者多數是具有多次行騙劣跡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識破,便馬上聞風而逃。當認為風聲不緊的時候,就會重操舊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然人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多少一、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二、合同詐騙罪的處罰: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八種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的,在簽訂、履行合同時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有:1、假意冒用單位的名義或假冒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人的名義簽署合同;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發票或者其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虛假的權屬證據作為抵押的;3、通過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的合同,促使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到貨物、貨款、預付款或對方支付的擔保財產后逃逸的行為;5、以其土地承包詐騙合同罪立案標準 他方法非法詐騙對方的財物的行為。對個人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在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應當立案偵查;對騙取財物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應當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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