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相較于人身損害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精神損害更難以彌補。如果受害人要向加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予以支持,否則法院對于此類不合理的訴求不予受理。由于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與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同屬侵權損害賠償,故精神損害賠償的成立要件也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有損害后果;
2、有違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權益的侵害事實;
3、侵權事實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或過失,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精神損害賠償規定法律分析: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權或者是某些財產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財產利益受到損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時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給予損害賠償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的民事法律制度。各地的規定各不相同。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因為各地的發展水平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不盡相同。一般使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以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最新國家賠償法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是什么?一、最新 國家賠償法 關于 精神損害賠償 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致人 精神損害 的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應當在 侵權行為 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賠償標準 一般是比照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 法規 對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淺談國家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 目前《國家賠償法》對人身自由權侵害、生命權侵害和 扶養 請求權侵害,是由國家行為造成的,有具體的賠償規定。但目前賠償標準過低,需要一定程度的提高。而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要在全國指定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是不現實的。況且,精神損害的金錢賠償實質上是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依法行使審判權,對加害行為的可歸責任及其道德上的可遣責性,結合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評定,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法律雖賦予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權,但并非放縱法官不加拘束和毫無限制地濫用這種權力,故法官在行使這種權力時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律規則(包括司法解釋)或原則,不得隨意超越法律規則或原則,更不能濫用自由裁量權。 所以,法官在處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時,要依據《精神賠償解釋》及有關法律,公正、合理的認定是否存在精神損害,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生活水平并考慮社會公眾的認可程度確定適當的賠償數額。目前,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司法實踐中,都未形成一個合理的賠償限額或賠償幅度。我認為,要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首先要認定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的程度,侵權行為的嚴重性程度即侵權具體情節,如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持續狀態或時間。其次是考慮受害人的心理素質、受害人的諒解程度、受害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年齡、性別、職業等與精神利益相關的因素。第三要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國家財力充裕程度以及侵權行為的社會影響等方面具體確定賠償幅度。 精神損失在最新的 國家賠償 上得到了肯定和確定,當事人在受到國家相關方面的傷害時,在精神上當然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 精神損失費 用的增加賠償是必須的應當的內容。雖然國家沒有具體的 精神賠償標準 ,但是存在賠償內容的增加已經是國家的努力內容。
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侵害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他人人身權益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的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有哪些法律依據解答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精神損失費的數額由這些因素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2、侵權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5、當地的生活水平。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條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