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遇有特殊情況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申請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的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的決定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對受理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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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應報哪些部門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該向哪個部門報告:要看具體情況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如果特別嚴重報工傷要去哪個部門 ,需要向當地勞動安全部門報告。如果只是一般的工傷,需要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方未申請,勞動者可以在事發一月后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行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除此之外,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職業病。
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到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