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九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山東省九級工傷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并計算為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27個月工資,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9級賠償標準明細工傷鑒定標準九級賠償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九級傷殘為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當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發生爭議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要想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要根據工傷具體賠償標準相關法律規定及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當事人在計算九級工傷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一覽表九級工傷一般包括以下幾個賠償項目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
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地方規定標準乘以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山東九級傷殘賠償明細 ,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根據地方規定標準×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為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護理費標準參看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九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