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公司被收購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了,一般員工沒有賠償金。公司被收購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勞動者和收購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的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如果是公司破產、被撤銷、解散等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終止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的,那么勞動者會有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被收購重新簽合同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重新簽合同員工一般沒有賠償。員工可以根據自己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的實際選擇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是解除勞動合同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如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與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年限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愿意留在收購后的公司繼續工作,原公司的工齡轉入新公司,該接收問題由原公司與收購后的公司進行商談,如新公司拒絕轉入,原公司仍然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果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員工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要求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他情形。
企業收購員工有賠償嗎公司被收購不存在賠償員工的情形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但是員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繼續履行原先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購而解除合同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員工則可以要求賠償。員工主動提出離職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無補償。
【法律依據】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的規定,只要新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重新計算工齡時,才可以要求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公司被收購員工有補償嗎公司被收購員工不一定有補償,如果勞動者因此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可以要求收購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給予自己補償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如果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則公司不需要補償勞動者。
因為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廠名更換或被收購并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既然合同可以繼續履行公司也就不需要補償勞動者。
如果公司被收購后新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自己在單位的工作年限要求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沒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被收購公司有責任賠償嗎視情況而定。公司被收購不存在賠償員工的情形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但是員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繼續履行原先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購而解除合同工廠被收購員工有賠償嗎 ,員工則可以要求賠償。公司的收購是股東之間的事情,和員工沒有關系。公司要求員工重新簽署勞動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諾承繼員工原來的勞動期限的,這個勞動期限與未來享受的待遇有關。例如是否可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將來裁員時的經濟補償金、年假的天數等。如果公司不承諾承繼原來的勞動期限,則員工可以要求結清以前的工齡補償,即一年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按照半年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