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非工傷死亡賠償金標準: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2、—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法律依據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非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企業職工非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 1. 喪葬費 本企業職工平均 工資 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 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企業職工(含離 退休 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臨沂三區為180元,其他九縣為150元) 勞動保險條例 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 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 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二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 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員工死亡非工傷怎么賠償非 工傷死亡 的單位要賠償多少 在職職工非因公死亡單位應給予補償費用有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 一、喪葬補助費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 工資 3個月的標準發給。離 退休 (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 養老金 標準發給。 二、一次性 撫恤金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20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準。 三、遺屬生活補助費 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準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 (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 撫養 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上述規定范圍中的人員,以死亡職工工資或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職工死亡30日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三)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 再婚 的; 4、被他人或組織 收養 的; 5、死亡的。 (四)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生活補助費條件的,按規定的標準享受生活補助費。
非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包括哪些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規定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非工傷死亡賠償項目有:
1、喪葬費
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
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臨沂三區為180元,其非工傷死亡的補償 他九縣為150元)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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