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如果離職員工跟企業發生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了勞動仲裁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企業最終根據仲裁結果給員工支付了相關費用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在會計處理時應根據具體類別進行分門別類進行。
法律分析
(一)補發的工資:這是勞動仲裁中經常出現的內容之一。企業應視同正常的工資支出,計入職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二)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的雙倍工資等:具有處罰性質,多出正常工資的部分應計入“管理費用”,屬于企業管理問題導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三)補發的離職補償金:這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經常發生勞動仲裁的原因之一。企業應視同正常的離職補償金,以“辭退福利”計入“管理費用”,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四)補發的其他各類補償或員工應得的支出,根據具體性質進行歸類,原則參照前述的處理。企業應視同正常的離職補償金,以“辭退福利”計入“管理費用”,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傷賠償如何入賬工傷 雖然是參與工作者以及用人單位均不希望看見和發生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的一件事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但是有時候這種事情在所難免會有發生,既然發生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了那就需要擁有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既然有需要進行賠償的行為產生,用人單位的財務部就需要對此部分支出進行入賬。 而入賬的方式主要是:應該根據準則和用人單位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來依法進行財務的核算。 如果是用人單位為受工傷的員工繳納了保險,則應該是: 1、在發生 工傷事故 之后,用人單位先向受工傷的員工墊付醫藥費。那么入賬則記為: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 社保 貸:現金或者是銀行存款。 2、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保險的保險公司或者是社保對用人單位提前支付的醫藥費進行賠付。那么入賬則記為: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進行的全額賠付,那么產生的相關的管理費用或者是應付給受工傷的員工的福利費用應該是由用人單位進行支付此部分的費用。那么入賬則記為: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如果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保險那么就應該由用人單位進行全額賠償,這種情況下入賬則記為: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用人單位的職工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應該認定為其受的傷是工傷: 1、在上班的時候和上班的地點,因為一些工作上的緣故而受到事故傷害被認定為是工傷; 2、員工因工外出過程中,因為工作上的緣故受到損傷或者發生事故而造成找不到人的被認定為是工傷; 3、員工在上班的期間內和工作的崗位上,突然因為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在48小時之內經過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被認定為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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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何入賬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企業的發展是根據市場的需求和其他各種各樣的影響運的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不會根據個人意志進行的,假如企業運轉不善解散,那么企業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何入賬。
企業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何入賬1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系, 經濟補償金從 20XX 年 1月1日起每年補償 1 個月職工個人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
反之,即未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應當從職工個人進廠(公司)工作開始計算經濟補償,每年補1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單位應該發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公司無力支付賠償怎么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無力或暫時無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勞動者本人可以申請墊付欠薪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
1、企業因宣告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進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實已由企業、企業清算組織確認,或者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2、企業因經營者隱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經營,且欠薪事實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欠薪保障金的墊付范圍包括:
1、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2、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欠薪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墊付欠薪按照實際欠薪月數計算;超過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墊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合并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墊付的月工資標準和經濟補償金標準均最高均不超過被拖欠時的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何入賬2
公司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對公司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存在困惑是因為對相關法律規定不了解。《勞動合同法》規定在本法行前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終止的,按規定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應分段計算。有人認為公司解散導致勞動合同結束是否應予補償屬于新舊法律規定不一致。
19XX年實施的《勞動法》并未明確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分段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原則,20XX年前因《勞動法》無相關規定所以用人單位亦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這種觀點其實并不正確。《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關于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的表述原文為“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解散導致的勞動合同終止是否應予經濟補償《勞動法》雖無明文規定,但20XX年上海市頒布實施的《上海市勞動合同實施條例》對此種情況已作明確規定。
該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解散亦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據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勞動者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公司解散而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20XX年前的補償金應當一并計算在內。
公司解散員工賠償條件
依據勞動合同法,以下括弧內是法條依據出處。簡述合同解除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解散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何入賬3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賬務處理的相關規定:
1、《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第六條規定,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
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會計處理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科目。
2、《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解除合同一次性支付的補償金,屬于企業為服從生產經營活動管理需要發生的合理支出,可以按規定申報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