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交強險只分有責與無責,不分責任得輕重,哪怕你只負一成責任,交強險都要賠付給對方,他不是按你得一折來算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的,交強險只是賠付給對方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的,交強險賠完后,再賠商業險,剩下的商業險就要看有責無責。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交強險不分責任賠償交強險 范圍內的賠償原則上是不分責任的。交強險不分責任賠償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但是有4種情況的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 的損失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 訴訟費用 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交強險有責任劃分嗎交強險全國實行統一規定。交強險只分有責和無責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不分主次責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只要有責,就要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按實際損失全額賠付。2008版(新版)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即每次保險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全國統一定為12.2萬元人民幣。在12.2萬元總的責任限額下,仍實行分項限額賠付,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此外,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所以說此案責任劃分對交強險的賠償無影響,保險公司必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11萬)全額支付對方的所有費用(6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交強險只要被保險人有責任,保險公司就得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對方全部損失,不分責任大小,除非無責任按交強險無責限額內賠償。
交強險賠付不分責任嗎法律分析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交強險是不分主次責任認定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的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換成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只要是被保險人在車禍之中是否有責任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不管責任的大小,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限額的范圍之內都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不分責任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交強險范圍內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的賠償原則上是不分責任的。無責任交強險賠償是指無責任方在無責的情況下從自己所投保的交強險無責賠償限額內強制承擔保險賠償的行為,也就是說: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內,只要是事故當事人之一,無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也必須得按無責賠償限額給財產受損者或人身受傷者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將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體現交強險強制保險的優越性,實現對受害者的保險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強險內是不是不按責任劃分責任交強險范圍內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只分有責與無責,不分主次責任。交強險賠償后,不足部分,才按責任比例分攤。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交強險不分責不分項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