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一、婚后哪些不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婚后個人財產。所謂婚后個人財產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后各自所有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的財產和其它夫妻個人的特有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 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 結婚 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軍人的傷亡保險金、 傷殘 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一方具有人身性 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 離婚 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 知識產權 ,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二、父母為子女出資 購房 所有權歸屬問題 在處理 離婚糾紛 中父母為子女出資所購房屋歸屬問題時,區分父母出資購房的時間、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父母出資購房的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等因素來確定該 房屋所有權 的最終歸屬。 父母出全資 01、父母出全資未登記 (1)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資金應認定為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受贈一方子女可以獲得該債權轉化物——不動產的所有權。 (2)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后,則應將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有 證據 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子女。相應地,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0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贈與。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并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 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于子女婚前財產。 (2) 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后且該 不動產登記 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可適用本條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 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后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 共同財產 。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 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于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 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后,則根據 婚姻法 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應將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相應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并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通常情況下夫妻已經結婚了,那么在婚后一方取得的財產,多數情況下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從上述幾種情況下的財產,雖然也是在結婚之后才取得的,但實際只能按照一方的個人財產來處理。
兩人婚后沒有共同財產怎么分割兩人婚后沒有共同財產怎么分割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沒有共同財產不用分割,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其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的,為夫妻 一方的財產 ,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間沒有共同財產怎么離婚?婚后沒有共同財產這么離婚:
1、協議離婚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并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
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婚后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并非夫妻婚后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二)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四)其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后住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婚后財產里以下不算夫妻共同財產: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如工資、獎金等其婚后夫妻沒有共同財產 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