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如果傷情需要二次手術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的話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建議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你二次手術之后再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因為傷殘等級鑒定需要傷情穩定才能鑒定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如果你二次手術之前就鑒定的話,二次手術的費用難以報銷。
需二次手術的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最好?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了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但是有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工傷鑒定是第一次手術后還是第二次手術后工傷職工二次手術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應按舊傷復發規定辦理。傷殘鑒定第一次手術后就可以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傷殘鑒定要在第二次手術后做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