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負事故主要責任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的, 涉嫌交通肇事罪 ,應 負刑事責任 。n如果是因逃逸致死,判7年以上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如果不是因逃逸致死,有逃逸行為的,一般判3-7年。附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全責怎么處理應當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處刑并予民事賠償。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
(二)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擴展資料:
案例
2016年2月,李某駕駛車主劉某所有的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海安境內一路段時,與汪某駕駛的人力三輪車發生碰撞,致汪某當場死亡。
同年3月,公安交巡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李某駕駛的車輛存在超載現象,應承擔主要責任,汪某承擔次要責任。
2016年4月,汪某的家屬向海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司機李某、車主劉某及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27萬余元。
法庭上,李某辯稱,對事故導致汪某死亡的事實無異議,其與車主劉某是雇傭關系,應當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劉某則辯稱,駕駛員李某被認定負事故主要責任,超出保險范圍的損失應當由其自行承擔。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雖然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但其中卻包含雇主劉某要求其超載行駛的過錯,所以不應認定李某對事故發生存在重大過錯。
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認定雇員李某負事故主要責任,但其并不當然在駕駛過程中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
根據案涉事故的相關情節,李某未盡安全駕駛義務的行為僅構成一般過失。
因此,車主劉某的抗辯不能成立,應當由其在保險限額外承擔80%的賠償責任。
經過庭審舉證質證,法院認定原告方因事故造成的總損失為248651.5元。
因涉案車輛存在超載現象,被告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免除10%的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限額范圍分別賠償損失110600元和99397.08元,二者合計209997.08元。
被告車主劉某賠償11044.12元,被告雇員李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普法網——雇員司機負事故主責,雇主能否因此免責?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責怎么判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責怎么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1、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2、如果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責怎么判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全責怎么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并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并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致人死亡,會判刑嗎?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責要判刑嗎
根據國家《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標準
第一步,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如果無責或者次要責任,通常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會被判刑。
第二步,如果積極對事故損失進行賠付,求得受害者家屬諒解,通常會被判處緩刑,或者監外執行。也不用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三步,如果不能達成賠付協議。通常來說,致使一人死亡或者兩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多人死亡、重傷的處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終身禁駕。具體判決應以案件事實、證據搜集及當地法律法規為準。
交通肇事者不管是故意的亦或是因為疏忽大意,都會釀成讓人難以接受的結果,所以只要是交通參與者,都應該盡到自己的那一份義務,盡最大努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負主要責任是否構成犯罪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當事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要及時報警,由公檢法機關按照刑事訴訟程序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受害人家屬可同時提起民事訴訟程序,以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刑法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條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擴展資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后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要責任的一方是否附帶刑事責任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要責任的一方要承擔刑事行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主責死亡一人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