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涉嫌交通肇事罪,肯定會吊銷駕駛證,并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主責,如果沒有其他情節,一般是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怎樣判決解答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承擔主要責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犯本罪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主要責任的,不判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負主要責任駕證是吊銷還是降級處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負全責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構成交通肇事罪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即使對方己諒解,駕駛證也不是降級,而是吊銷。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法院會怎么判?行為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致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等情形的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第13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3號)第2條第1款第1項等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101條規定,由交警部門依法吊銷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律)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3號)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責任還判刑嗎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負同等責任沒有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會判刑;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如果是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才構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負主責駕照A1A2應怎樣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后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致一人死亡,車輛一方負主要責任,駕駛員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駕駛證是AR,那么根據交警部門相關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的法律規定的,首先造成人員死亡,負主要以上責任,會依法追究楊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你的交通肇事罪,并且吊銷你的駕駛證,全部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