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流產造成的醫療事故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委托鑒定。當事人也可以在1年內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由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應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人流醫療事故賠償人流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的人身損害進行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因誤工減少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的收入等。醫療事故賠償數額根據等級計算。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人工流產出現醫療事故該如何賠償1、 醫療費 1)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確定;
2) 醫療費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3) 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
賠償;
4)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
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2、 誤工費 1)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5)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6)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 護理費 1)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2)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3)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
計算;
4)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
人員人數;
5)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6)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
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
護理級別。4、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5、 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6、 交通費 1)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2)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7、 住宿費及伙食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
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8、 被撫養人生活費 1)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
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2)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
3)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4) 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9、 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 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 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 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 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車禍后受傷者流產后該怎樣尋求賠償應當先進行傷殘鑒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根據定殘結果確定賠償。胎兒在未出生時是母體的一部分,胎兒的受損是對母體生命健康權的侵犯。因此,孕婦可以以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方式得到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其中,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人流后 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