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1、因公交司機的不當履職行為所導致的乘客傷亡及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是必須要承擔責任的。因公交車本身的安全隱患導致乘客傷亡或財物損失,公交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過失所致傷害,公交公司不應擔責。
2、【法律依據】
3、《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4、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5、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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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車上摔傷算不算交通事故?不是交通事故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是意外事件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但乘客與公交公司之間存在運輸合同,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賠償。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1)必須是車輛造成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在公交車上摔骨折了怎么賠償法律分析:乘客在公交車上摔傷導致骨折的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公交車司機和公交公司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應當向乘客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九條: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旅客對承運人為安全運輸所作的合理安排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拓展資料】
《民法典》第17章對運輸合同作出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了專章規定:
1.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2.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保障乘客在運輸途中的安全是運輸承運人的主要義務之一,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
坐公交車發生事故致骨折,如果是公交車和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則按照雙方的責任比例由各自的保險公司及其司機或車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公交車單方交通事故,公交車投保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公交車上乘客摔傷需要報警嗎公交車上乘客摔傷需要報警嗎?需要報警。
乘客在公交車上摔傷后,首先要做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就是報警,等交警過來確認交通事故發生經過,受傷乘客需拿到事故認定書或者類似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事實證明,否則,索賠便無從談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乘客坐公交車發生摔傷事故怎么處理【法律分析】
乘客在公交車上摔傷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如果是由于司機沒有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由公交車公司承擔責任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如果是乘客自己原因造成的,由自己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公交車內摔傷責任賠償公交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主要賠償項目有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護理費、護理人員公交車內摔傷事故 的誤工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傷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