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解答交通肇事罪有精神撫慰金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意味著存在人身傷亡,所以會有精神損失費。同時精神損失費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的數額由這些因素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2、侵權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5、當地的生活水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肇事罪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嗎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交通肇事罪可以賠償精神撫慰金。交通事故中的受侵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以生命權或健康權或身體權遭受侵害,并給本人及近親屬造成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了嚴重后果為由在侵權訴訟中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可以賠償精神撫慰金嗎交通肇事罪 可以申請賠償 精神撫慰金 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精神撫慰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二十年的收入。但六八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肇事罪賠償的范圍包括精神撫慰金嗎解答交通肇事罪賠償的范圍包括精神撫慰金。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例如因為交通事故致殘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肇事罪與精神損害賠償金交通肇事罪可以申請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現目前有兩種觀點:一、不支持賠償精神撫慰金其法律依據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2款:“對于被害人因為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刑訴法解釋》138條第2款“因受到犯罪侵犯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交通肇事罪有沒有精神撫慰金 ,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大部分法律人以這兩個法律規定作為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精神撫慰金不能獲得支持的重要依據。尤其是侵權人及保險公司以此來進行抗辯,部分裁判者也以此為不予支持的重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