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法律分析】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由當事人來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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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找不到對方了建議報警處理。然后交警會根據現場劃分責任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根據交警出示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的責任認定書給付相應的賠償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具體涉及金額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聯系不上對方:(一)如果對交警認定的責任不服的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可以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二)如果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則可以申請交警組織雙方來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調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三)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全額賠償;超過部分再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怎么處理:(一)自行協商。(二)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三)向法院民事起訴。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的情形(比如:酒后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后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10日內出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故認定書出具以后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就剩賠償問題。
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3、向法院民事起訴。
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他違規駕駛的情形(比如:酒后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
自行協商也包含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了“互碰自賠”的部分。
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后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
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
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根據責任事故承擔比例的劃分來進行協商賠償事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事故認定書如果不服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的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如果對事故認定書無異議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的,那就只剩下賠償問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找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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