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農村戶籍十級工傷賠償計算: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一次性殘疾補助為7個月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的工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殘疾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其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他。《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農村戶口十級傷殘能夠要求哪些賠償?解答農村戶口十級傷殘可以要求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的賠償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的合理費用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第三十七條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農村戶口十級殘疾賠償標準鑒定為工傷的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按工傷處理。交通事故按交通事故殘疾費計算。以下是工傷為例。工傷10級殘疾賠償標準的具體內容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至10級殘疾的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享受以下待遇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殘疾等級支付一次性殘疾補貼,標準為:7級殘疾是我13個月的工資,八級殘疾是我11個月的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殘疾是我7個月的工資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二)勞動和就業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和就業合同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和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的具體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 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他合理費用。
農村戶口十級傷殘賠償如何算?農村戶口十級傷殘賠償計算方式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農村戶口的十級傷殘賠償,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農村戶口十級傷殘如何給予補償?農村戶口十級傷殘賠償計算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農村戶口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的十級傷殘賠償,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戶口傷殘鑒定10級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