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2022年6月21日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下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
(一)草案明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條件,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公證或者以隱匿、轉移、毀損財產等方法逃避履行;
3、隱藏、偽造、毀滅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
4、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等
簡單的概括就是,對待真老賴,將會采用更加嚴厲的舉措,使得其生存空間更加的狹小,包括延長拘留時間等,迫使其更好的履行法律判決
2022年強制執行新法規的規定是怎么樣的?13 一、 強制執行 新 法規 《 民事訴訟法 》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由第 一審 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他法律文書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二百二十八條 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 擔保人 的財產。 第二百三十二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 債務 。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第二百三十三條 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制作的調解書的執行,適用本編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 民事執行 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 證據 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 受賄 ,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 訴訟時效中止 、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強制執行,一般是對于抗拒法院的審判結果,拒不執行罰款的人的一種行政方式,可以采取凍結,扣押行為人的財產,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來進行,現在社會,強制執行存在很大的困難,很多人甚至暴力抗拒,所以新法對于其規定勢在必行。
2022年強制執行新規定采取 強制執行 措施時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執行完畢后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