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如果被人打成輕傷打人者又不承認也沒有找到證人的話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當事人應當選擇及時報警,因為警察的出警記錄以及相關調查記錄都是可以作為此案的證據的。如果當事人被打后沒有及時報警從而導致沒有直接證據的話,是可以通過事后進行報警讓警察會幫助尋找證據,被害人的陳述是可以證明對方的犯罪行為的,也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一種。
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是需要調查收集相關證據的,只有相關證據做到確實充分才可以報送至檢察院進行審查再起訴,最后在由人民法院來作出判刑,如果證據不充足的話,很有可能最后的結果就是撤案。一般在傷害案件當中,比較常見的證據是被害人的描述,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證人的證言,監控視頻的記錄,傷勢的鑒定等。如果行為人一直不承認自己有打人行為的話,并且其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他證據例如當時沒有監控視頻或者監控視頻沒有辦法錄到行為人打人過程的,再或是沒有直接證人的,證人沒有辦法直接證明行為人打人的,案件都會有可能被撤銷。因此作為被害人要積極正面的提供大量證據給公安機關,如果最終還是撤案的話,被害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一)物證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被人打傷后在沒有監控和沒有證據證人的情況下我們該怎么辦?被人毆打或者故意傷害,受害人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受理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予以立案,并通過偵查手段獲取有關證據,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如果相關的當事人被人毆打后,沒有監控和證人的情況下,相關的公安機關會使用偵查手段對這類犯罪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被人毆打或者故意傷害,受害人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受理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予以立案,并通過偵查手段獲取有關證據,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取證,注意保留自己治療時的票據,可以去醫院做一個傷殘鑒定,在公安機關破案后可以用于賠償證據。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相關的受害者可以報案,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公安機關對這類案件進行立案后,利用常見的偵查手段對這類違法案件進行偵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人沒監控不承認怎么辦對于打人沒監控不承認的情況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當事人可以及時報警,即使沒有監控,公安部門會通過偵查、勘驗、鑒定等方法確定事實真相和案件性質的。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打架沒監控不承認也沒有證人 :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認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認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