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人在監獄服刑死亡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應當區分具體死亡原因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根據死亡原因決定是否賠償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
如果罪犯因工死亡的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予以補償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如果是罪犯自殺或因自傷自殘或因病拒絕治療導致死亡的,屬抗拒改造行為,監獄不予賠償;如果罪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監獄不予賠償。如果因監獄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監獄法》第五十五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監獄法》第七十三條 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發生工傷,監獄是否按規定賠償其標準是什么?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監獄應當給予賠償,但是不適用于社會上普通職工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的工傷待遇。服刑人員在監獄服刑,參加勞動是必須的義務,同時監獄和服刑人員之間不是雇傭關系,也沒有勞動關系,服刑人員在監獄發生工傷,監獄應當給予治療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個補償標準是很低的,一般就在幾千元左右。
服刑期間工傷保險待遇都有哪些賠償一、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享受 工傷待遇 。 根據司法部《罪犯 工傷 補償辦法(試行)》(司發[2001]013號)規定,罪犯在生產勞動中遭受事故和 職業病 傷害,有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罪犯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應進行 工傷認定 和 傷殘 評定,按 傷殘等級 享受補償待遇。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司發[2001]013號第九條 罪犯的工傷認定結論由監獄作出。罪犯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傷、殘或死亡事故,罪犯所在監區應當及時向監獄提出工傷申請報告。監獄應當在收到報告的30日內完成調查取證工作,作出是否定為工傷的決定,并通知罪犯本人或家屬。第十一條 罪犯工傷評殘標準,按照勞動部、衛生部制定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鑒定標準》(勞險字[1992]6號)執行。 第十二條 罪犯因工負傷,監獄應當及時搶救治療。 治療期間,實行勞動報酬制度的,照發本人勞動酬金。 第十三條 罪犯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按照確定的傷殘等級享受下列待遇。 (一)因工傷殘的罪犯,被評殘為1—4級的,服刑期間,勞動酬金照發。辦理 保外就醫 、 假釋 和刑滿釋放手續的,發給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一級傷殘相當于36個月、二級32個月、三級28個月、四級24個月的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二)因工傷殘的罪犯,被評殘為5—10級的,服刑期間,安排適當的勞動,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勞動酬金待遇。刑滿釋放時,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相當于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的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第十四條 罪犯因工負傷,治療未終結就已刑滿釋放的,應繼續在指定醫院治療。治療終結后,按規定評定傷殘等級,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第十五條 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監獄負責處理喪葬事宜, 喪葬費 用由監獄負擔。罪犯因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相當于48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根據供養人數,酌情增發,增發數額最多不超過12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罪犯因工死亡,監獄最多負責3名親屬參加喪葬的食宿、交通費。 第十六條 罪犯勞動酬金,指監獄根據罪犯技術等級、勞動熟練程度、勞動效率等,以不同形式發給罪犯本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勞動酬金、獎金、津貼等。罪犯基本生活費按照上年監獄所有罪犯生活費實際支出的平均數計發。 在監獄出的事故是怎么賠償的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類人員在相關的 拘役 和服刑期間受到相應的傷害。需要積極的進行治療,然后對自己的傷害進行相關的 傷殘鑒定 。根據這類鑒定要求監獄對自己的傷害進行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