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一、車禍肇事方不賠償怎么辦
車禍肇事方不賠償的處理方式如下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
1.通過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節。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盡快的將金額給付。
2.調解的注意事項
(1)調解需自愿。交警部門的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時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即不存在強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序是無法開始的。
(2)執行有麻煩。同時,即使簽訂了調解協議,如果肇事方不遵照執行,此調解協議也無法通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仍然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經過法院裁判,才能夠執行。
(3)賠償金偏低。既然是調解,必然是雙方相互讓步的結果,所請求的賠償金也會相應的降低。并且如果沒有經專業的詳細計算,賠償費用可能也會計算有誤。
3.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
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并不愿意配合調解時,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且目前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一般也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才能全額賠付。隨著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訴訟的優點也隨之體現。
4.起訴的注意事項
(1)賠償執行有保障?,F在的車輛基本已覆蓋交強險,大部分購買了商業險,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傷殘等級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判決,拿到賠償金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因為基本都由保險公司承擔了。
(2)賠償金額高。由律師提供合法合理的賠償請求,經過法院審理,賠償金會嚴格按照法律計算,相對于調解和私了,必然是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師起訴,則不需自己費心,由律師處理全部事務。一般人對法律知識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識,對于交通事故領域中包括賠償金誤工費等如何計算、如何保全財產調取材料等等專業性法律知識和操作實物也沒有接觸;并且自己操作還需耗費大量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8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如果車禍事故對方不賠償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拒絕賠償時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可以到有管轄權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的人民法院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提起民事訴訟時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需提交民事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對于賠償數目具有重要作用,一般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治療費用、誤工時間證明,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交通費票據等材料。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需要提供財產損失評估報告或者維修費用明細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車禍肇事者不賠償該怎樣辦發生交通事故后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如果對方拒絕賠償的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可以根據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搜集對方財產線索,到法院起訴后,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的財產,主張侵權賠償。建議傷者一方保存好治療過程中產生一切經濟損失的票據,待傷情穩定后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訴訟的一審判決簽收后,上訴期限為15天,上訴期滿后,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車禍后肇事方不愿賠償怎么辦 :申請執行公民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過期后不予受理。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