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1、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的賠付關鍵包含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醫療費用,誤工,殘疾賠償金等,2021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要依據2021年城區(鄉村)住戶人均純收入來完成測算,今日筆者就2021年賠償給各位做下詳解。
2021年湖北城區(鄉村)住戶人均純收入有關數據信息:
城鎮居民平均人均收入:31889元; 農村百姓人均收入人均收入:1381兩元; 城鎮居民消費性開支:24445元(地區暫無數據,此信息為全國各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鄉村居民收入性支出:10955元(地區暫無數據,此信息為全國各地農村百姓平均年消費水平開支)。
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1、醫療費用賠償費=診查費 治療費 醫藥費 別的 醫療費用依據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治療費、醫藥費等收款憑證,融合病史診斷證明書等有關證明明確。賠付金額,按一審庭審結束前具體產生的金額明確。人體器官作用修復練習所有必要的恢復費、適度的整形費還有別的后續治療費、賠付產權人能夠待具體產生后再行提起訴訟。但依據診療證實或是鑒定結論明確必定出現的花費,能夠與早已產生的醫療費用一并給予賠付。 2、誤工=誤工費月收益×誤工費時間 誤工依據受害人的誤工費時間和收益情況明確。誤工費時間依據受害人接納醫治的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說明明確。受害人因傷傷殘連續誤工費的,誤工費時間能夠測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生活來源的,誤工依照具體降低的收益測算。受害人無收入來源的,依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工資測算;受害人不可以質證證實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況的,能夠參考受訴法院所在地同樣或是相似領域上一本年度員工的平均收入測算。 3、陪護費=道路交通事故案發地護理員同樣級別醫護勞務報酬所得規范×醫護日數 醫護人員有收入的,參考誤工的要求測算;醫護人員沒有收益或是聘請護理員的,參考本地醫院護工從業相同級別保養的勞動報酬規范測算。醫護人員正常情況下為一人,但診療陪護費依據醫護人員的收益情況和醫護總數、醫護限期明確。醫護人組織或是鑒定中心有確立建議的,能夠參考明確醫護人員總數。醫護限期應測算至受害人修復日常生活自控能力時止。 4、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區(農村百姓)人均純收入×殘廢指數×賠付期限 殘疾賠償金依據受害人缺失工作工作能力水平或是工傷等級,依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人均收入或是農村百姓人均純收入規范,自設殘之日起按20年測算。60歲左右的,年紀每提升1歲降低一年;75歲左右的,按5年測算。即受害人在60歲下列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平均人均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值。 5、殘廢輔助器具費=可用一般器材的有效花費 殘廢輔助器具費依照一般可用器材的有效花費規范測算。傷勢有特別需用的,能夠參考輔助器具配置組織的想法明確對應的有效花費規范。輔助器具的替換時間和賠付限期參考配置組織的想法明確。 6、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6個月 葬費依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規范,以六個月總金額測算 7、被撫養人生活費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農村百姓)平均年消費性開支×養育期限 被撫養人就是指受害人依規理應擔負扶養義務的未成年或是失去工作實力又無別的收入來源的成年人直系親屬。被撫養人也有別的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付受害人依規理應壓力的一部分。被撫養人了解人的,年賠付總金額總計不超過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性支出額或是村住戶平均年消費水平支出額。 8、住院治療膳食補助金=黨政機關一般工作員公出膳食補貼規范(元/天)×住院治療日數 9、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人均純收入×20年 傷殘賠償金依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人均收入或是農村百姓人均純收入規范,按二十年測算。但六十歲左右的,年紀每提升一歲降低一年;七十五歲左右的,按五年測算。 10、除此之外,也有差旅費、住宿費用、立即資產損失賠償、車子停止運營損失賠償、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2021年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致人死亡)
1、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6個月 葬費依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規范,以六個月總金額測算。 2、被撫養人生活費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農村百姓)平均年消費性開支×養育期限 被撫養人就是指受害人依規理應擔負扶養義務的未成年或是失去工作實力又無別的收入來源的成年人直系親屬。被撫養人也有別的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付受害人依規理應壓力的一部分。被撫養人了解人的,年賠付總金額總計不超過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性支出額或是村住戶平均年消費水平支出額。 3、住院治療膳食補助金=黨政機關一般工作員公出膳食補貼規范(元/天)×住院治療日數 4、醫療費用賠償費=診查費+治療費+醫藥費+別的 醫療費用依據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治療費、醫藥費等收款憑證,融合病史診斷證明書等有關證明明確。賠付金額,按一審庭審結束前具體產生的金額明確。人體器官作用修復練習所有必要的恢復費、適度的整形費還有別的后續治療費、賠付產權人能夠待具體產生后再行提起訴訟。但依據診療證實或是鑒定結論明確必定出現的花費,能夠與早已產生的醫療費用一并給予賠付。 5、誤工=誤工費月收益×誤工費時間 誤工依據受害人的誤工費時間和收益情況明確。誤工費時間依據受害人接納醫治的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說明明確。受害人因傷傷殘連續誤工費的,誤工費時間能夠測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生活來源的,誤工依照具體降低的收益測算。受害人無收入來源的,依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工資測算;受害人不可以質證證實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況的,能夠參考受訴法院所在地同樣或是相似領域上一本年度員工的平均收入測算。 6、陪護費=道路交通事故案發地護理員同樣級別醫護勞務報酬所得規范×醫護日數 醫護人員有收入的,參考誤工的要求測算;醫護人員沒有收益或是聘請護理員的,參考本地醫院護工從業相同級別保養的勞動報酬規范測算。醫護人員正常情況下為一人,但診療陪護費依據醫護人員的收益情況和醫護總數、醫護限期明確。醫護人組織或是鑒定中心有確立建議的,能夠參考明確醫護人員總數。醫護限期應測算至受害人修復日常生活自控能力時止。 7、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人均純收入×20年 傷殘賠償金依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農村百姓純招人規范,按20年測算。但60歲左右的,年紀每提升1歲降低一年;75歲左右的,按5年測算。實際計算方法為: (1)傷殘賠償金(60歲下列工作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農村百姓純招人×20年; (2)傷殘賠償金(60歲之上工作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農村百姓凈收入×(20年—提升年紀); (3)傷殘賠償金(75歲之上工作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本年度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收人或是農村百姓純招人×5年。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理賠步驟
1、保持冷靜,紀錄肇事者汽車信息。 產生安全事故后,受害人應保持冷靜并立刻采用應對對策,確定交通出行肇事人及肇事者車子,并紀錄肇事者車輛號牌、車系、色調等,避免肇事者車子肇事逃逸。為了更好地避免出現套牌車事情,最好是讓被告方可以留到案發當場。 2、不可私自扣押導致重大事故的車子。 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安全事故受害方家屬、盆友或事發地周邊的人民群眾,切不可擅自扣留車輛、人質事件,或搶車里物件,不然要擔負導致的不良不良影響。 3、導致比較嚴重傷勢的,應當規定交管部門做傷殘評定 在交警隊協商失敗得話,應當立即到法院提起訴訟,盡早賠付,不必超出了訴訟時效期間。 4、儲存好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我方受損害的有關直接證據。 不論是意外傷害或是經濟損失,在規定賠付時都需要給予的確、充足的直接證據。要不然,到賠付的過程中不是被扶持的。 5、私了要謹慎。 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傷亡事故彼此盡可能不必私了,以防過后傷勢惡變,得不償失。私了僅適用未導致自身死傷,被告方對客觀事實及誘因無異議或僅導致輕度經濟損失,而且基本上證據確鑿的道路交通事故。私了時,彼此尤其是無義務方,要認清別人的有效證件,記牢車牌號,逐一用心填好合同書,保證填寫信息準確,并應妥當儲存。
【有關難題回應】
1、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賠付精神實質慰問金如何賠付? 【答】 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而言,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實質慰問金)一般要依據受害人的工傷等級來明確。不高過五萬元。針對身體權、生命健康權被損害,產權人認為精神實質損失賠償的,以做到傷殘標準做為評定比較嚴重精神損失的根據,針對沒有做到傷殘標準的,則要融合損害個人行為能否產生了受害人日常生活不方便,是不是減少了受害人的生活品質,是不是給受害人導致明顯的精神痛苦等要素考慮到。
2、湖北省對道路交通事故被扔出車外工作人員至傷是怎么判的? 【答】 依據法律法規,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產生路面交通意外導致別人受傷身亡,且負安全事故所有義務或是關鍵義務的,組成交通肇事逃逸,處三年以內刑期或是拘留;與此同時也要依據安全事故彼此分別錯誤的占比分攤刑事附帶民事義務。
3、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能雙賠嗎? 【答】 如果是上下班時間非自己關鍵義務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工傷事故,要等交警隊的公路交通責任認定書出去,看彼此的級別,另一方承擔全部責任的那麼醫療費用所有找另一方,工傷險股票基金不付款醫療費用。假如另一方關鍵義務,那麼按百分比來,等彼此融洽好啦,再做賠償。
湖北省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湖北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一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5年。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湖北省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即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湖北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一般車禍賠償標準1、醫療費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的賠償標準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2021年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