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1、林木補償標準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⑵柞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元。⑶紅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3100元;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元;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9600元。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25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5—20元;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5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1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4000元;未成林每畝2667元;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5336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6667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2000元;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1334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雖然在農村林地并不常見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但是國家對于農村林地 征地補償標準 ,同樣也是做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了相對統一的標準的,當然對于林地的補償不僅需要對對應的土地進行補償,連土地上相關的樹木也同樣是可以獲得補償的,只是說不同品種的樹木,所對應的賠償數額是不一樣的而已。
承包地被征收該如何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在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等因素情況下,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以下5類土地標準如下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山林被占怎么補償農村林地被征收補償標準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這些補貼費用是直接支付給林地所有權人或者是林地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的使用權人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的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因此當事人應該辦理林地需要的相關手續才能獲得補償。此外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征收部門還應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專門用來恢復因征地而減少的林地植被面積。此項費用要交給當地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而各項費用的標準也是不一而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關于農村林地征地補償標準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的補償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農民承包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 ,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