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發生交通事故后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的程序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片及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度梭w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規定,評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至少在損傷3個月后進行鑒定----適用于椎體壓縮性或爆裂性骨折(不含脊髓損傷),骨盆骨折后的畸形愈合,肋骨骨折的畸形愈合,心、肺挫傷,肋骨骨折引起的胸膜粘連,肢體骨折未手術且不涉及功能障礙。內固定在位傷殘程度鑒定的時機選擇----內固定物不影響傷殘等級評定的,可按骨折愈合標準選擇鑒定時機。如:肋骨內固定、脊柱骨折內固定、臨床認為不必取出內固定且出具證明(建議意見)的。對肢體鄰近關節的內固定在位可能影響關節功能并需據此關節功能評定傷殘等級的,原則上需取出內固定并經適當功能鍛煉2個月以上方能進行鑒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鑒定:1、內固定在位符合標準中鑒定技術規范或條款規定情形的;2、因年齡(60周歲以上)、身體等原因,為避免可能的手術風險,被鑒定人書面申請或臨床出具不宜取出證明(建議意見)的;3、雙方當事人同意根據現狀進行鑒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交通事故傷殘怎么認定律師解答交通事故傷殘認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的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怎么進行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這么申請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
1、受害人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傷殘鑒定申請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
2、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后委托鑒定機構鑒定;
3、鑒定機構三十日內作出傷殘評定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交通事故怎么定傷殘 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