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以后每增加一年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樹木的賠償標準法律分析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1、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
4、勞動力安置補助費:
(1)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注:單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 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經濟林征收賠償標準???(杉樹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顆)國家標準規定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請參閱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樹,柳樹,榆樹,槐樹補償
- 3年平均每每畝補償1200元;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
4-13年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的平均薪酬1800-3600元每畝;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 - 1800元;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
21年補償1200元每畝。
(2)櫟樹林木補償
1-3平均薪酬為1200元每畝;
4-20歲,平均每畝1800-3000元的賠償,以補償2400元
21-50歲,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
51年每畝。
⑶紅松補償
1-3平均薪酬為1200元每畝;
4 - 占地20畝的補償2000-3100;
21?40歲,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
41-70年的平均薪酬為16,800元,每萬畝;
71年的平均水平為9600元,每畝補償。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
1-3平均薪酬為1200元每畝;
4-20年每英畝補償1800-3000;
21-50年的平均薪酬6000-2500元每畝;
51歲,平均每畝1100元的補償。
林補償標準房前屋后2村民
一般樹(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歲)平均每株補償5-20元;
齡林(11-20歲)平均每株補償22-50元
成熟琳(21歲)每廠平均補償11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木材,薪炭林,苗圃地4000元每畝;
未成林造林每英畝2,667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5336元,每畝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2000元和1334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每畝燃燒。
4林業設計費的總和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收取的3%。
5果樹補償標準
蘋果樹
潛伏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 - 90元;?
初果期(6-8年)的工廠的平均補償90-210;
的
繁榮的時間(9-25年元)的應變補償210-1200;
壞果子為26年,平均每株補償600元以上。
2梨
潛伏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
第一水果的期限(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
的
繁榮的時間(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
26年的壞果,每株平均超過600元的賠償。
3桃
潛伏期(1-3年)平均每株5-45元的補償;
第一水果的期限(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
的
繁榮的時間(9-20年),每株平均薪酬為$ 144-360;
壞果子超過21年,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藤
潛伏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 151-303;
第一水果的期限(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
的
繁榮的時間(6-11歲),每株平均補償90-180元;
壞果子12年,平均每株補償80元。
大棗
潛伏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 151-303;
第一水果的期限(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
的
繁榮的時間(9-30年),單株平均補償80-650元;
31年的壞果,每株平均超過320元的賠償。
6板栗
潛伏期(1-4歲)平均每株補償$ 151-303;
早實階段(5-7年)平均植物補償10-180
的
繁榮的時間(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
The>的壞果子超過36年的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潛伏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 151-303;
第一批成果的時期(4-10歲),平均每株補償10-30
的
繁榮的時間(11-25歲)平均每株補償$ 30-80; BR />
26年的壞果,每株平均超過40萬元賠償金。
南方松杉林和常綠闊葉林和山茶花,細菌木森林,油桐等經濟林。
松樹樹木賠償標準四、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補償。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600元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1800元湖北省樹木賠償標準 ;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96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5—20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1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4000元; 未成林每畝2667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5336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2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1334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五、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