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1、外派勞務人員工傷由派遣公司承擔工傷責任的。在外派期間非工作時間死亡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處理,未認定為工傷的,支付非因死亡待遇。
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傷亡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后,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勞動法對死亡職工如何規定職工因工死亡應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的標準發給。致殘一級至四級而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金額標準的50%發給。
法律分析
在職員工因病死亡賠償 :一、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準發給。二、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20個月的標準發給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準。三、遺屬生活補助費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準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職工因病死亡待遇,目前全國尚無統一規定,所在省、自主權、直轄市對此有規定,按所在省市規定執行,具體標準建議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2019年新勞動法死亡的規定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你是問工傷造成死亡,還是自身得病死亡?
勞動者因工死亡的,其親近屬可享受如下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在職員工因病死亡賠償 :
一、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準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20個月的標準發給;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準。
三、遺屬生活補助費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準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五、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及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的條件,比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具體是:
1、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上述規定范圍中的人員,以死亡職工工資或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職工死亡30日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3、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4、領取遺屬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生活補助費。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生活補助費條件的,按規定的標準享受生活補助費。
關于新勞動法 以外死亡賠償 (急)如果是因醉酒導致死亡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的,不屬于工傷,責任自負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否則,屬于工傷。
你沒交工傷保險,如果要賠償,你要工傷保險標準進行全賠,若死者是農村戶口,一般10萬左右,若是城鎮戶口,一般20萬左右,由于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具體數額算不出,因為賠償數額和你那個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及死者的月平均工資有關。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勞動法中企業員工突然死亡單位如何補助勞動法對企業員工死亡沒有相關規定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以工傷為例,員工死亡一次性賠償工亡補助金、6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勞動法境外員工死亡的規定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擴展資料:
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占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3、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公布前,實際上還有一種賠償實際損失的辦法,這就是按照喪葬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其應當賠償的項目是:
4、壽衣費
受害人死亡的壽衣支出,應當賠償。壽衣的購置費,應當是一般的壽衣,受害人家屬采用高級壽衣裝殮的,只賠償一般標準的壽衣損失。
5、運尸和火化費
這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當全額賠償。
6、骨灰盒(棺木)費
在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只賠償骨灰盒的購置費用,標準是中等的費用。如果受害人家屬采用高級骨灰盒,則按照中等的購置費用計算。在沒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則應當賠償棺木購置費。
7、骨灰存放費用
對此,只賠償一期骨灰盒放置費用。必須采用土葬的,則適當賠償安葬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