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不能。屬于工傷的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傷殘等級評定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屬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關資質的當地司法鑒定所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超過兩年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嗎可以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在30日內 申請工傷認定 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工傷鑒定,提出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超過兩年還可以去做嗎?不能。
1、醫療待遇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報銷醫療費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工傷鑒定后如何索賠?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沒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有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幾年后還可以做傷殘鑒定嗎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時間作出具體限制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只是規定傷情相對穩定,即應及時申請鑒定。但公司勞動能力鑒定必須現行進行工傷認定,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時限為30日,工會和工傷職工申請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時限為1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時限為30日,工會和工傷職工申請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的時限為1年。
工傷認定四年后還能鑒定嗎?一、 工傷認定 四年后還能鑒定嗎? 根據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公司在 工傷鑒定 結果出來四年后才提出重新鑒定已超過規定的時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是不會受理的。 因此,工傷認定四年后還能鑒定嗎的問題回答是不行的。 二、可以重新申請工傷鑒定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8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傷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 傷殘 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重新鑒定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 (一)享受 傷殘津貼 和 護理費 的人員距前次鑒定一年以后,傷情變化時,可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經辦機構也可每兩年提出安排復鑒一次,以便隨傷殘情況變化調整待遇; (二)被鑒定人或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疑義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結論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復鑒。省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 傷殘等級 重新評定后除一次性補助以外其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他待遇相應調整。 相關知識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構 勞動能力鑒定的內容分為勞動功能障礙等級鑒定和生活自理障礙等級鑒定,這兩部分合在一起稱為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構分為兩級: 第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如果確有必要,鑒定委 員會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作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如果必要,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在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我們國家工傷認定,結論無非就是兩種,一種就是屬于工傷,另外一種是不屬于工傷,如果鑒定出來不屬于工傷的勞動者,對這種結果肯定是不滿意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是可以提出重新鑒定,男生法律當中規定了子女之后再要求重新鑒定是不可以的。
你好,我工傷有兩年了,有工傷認定書,請問現在還可以去做傷殘鑒定嗎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對受傷后多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并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職工發生工傷傷殘鑒定兩年了還能鑒定嗎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一般來說,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4.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