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預期利益一般是不支持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的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因為預期利益是一種期待可能性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這種情況下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法院是無法支持的。
預期利益損失可以得到賠償嗎?可得利益損失是指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所喪失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的財產性損失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即在合同履行前并不為當事人所擁有的,而為當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權利。通常情況下只要構成違約行為即可能導致對方可得利益的損失。常見的可得利益損失有以下幾種:1.生產利潤損失。這類損失多與生產設備和原材料的買賣合同有關。在這類合同中,買方所買的設備或原材料是用于生產的,如果賣方不交貨、所交付的設備或原材料不合格或遲延交付,必然會耽擱買方的生產,給買方造成生產利潤損失。2.經營利潤損失。這類損失多與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合同以及提供服務或勞務的合同有關。3.轉售利潤損失。在買賣合同中,賣方違約不交貨,導致買方無法將該批貨物轉售于其已簽約的下家買主,則其轉售利潤損失一般來說就是轉售合同價款與原合同價款的差額,再扣除必要的轉售成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求助:此合同預期利益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除非有合同的明確約定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否則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你的直接損失裝修費經過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你的舉證或鑒定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是可以要求賠償適當的裝修費用的,至于你的預期收益,這個由于經營本身也是具有風險的,法官在裁判的時候也會考慮到這樣一個情況,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大!我個人認為可以酌情支持你的經營損失!以上意見,供參考!
預期利益損失如何賠償在司法實踐中,確定預期利益損失的賠償額一般可采用如下方式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1、對比法。也稱比照法,是指人民法院采用類推或類比的方法,比照與受害人相同或相似的其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他同類單位在同期內所獲得的收益,作為實際應當賠償受害人的預期利益損失。采用這種方法,首先應當確定參照對象,即比照對象。確定參照對象,應當注意與受害人之間的條件要基本相同,兩者之間相同或相類似條件越多,對比也就越合理,準確程度也就越高,其次要確定比照對象在受害人受損害期間所取得的收益額。如果以受害人自身作為比照對象,則要以受害人在損失發生前較長時間內的平均收益(如利潤率)為標準。2、估算法。也稱估計賠償法,是指人民法院在缺乏可比對象而難以準確確定受害人實際存在的預期利益損失的情況下,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行為人支付一個大致相當的賠償數額。3、約定法。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約定的或協商確定的損害賠償范圍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來確定行為人的賠償責任。這種方法廣泛適用于違約造成的預期利益損失賠償,當事人約定或協商確定賠償范圍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既可以在合同中事先訂明,也可以在發生爭議后協商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中只約定了違約責任,是否能主張預期利益的賠償可以。如果雙方約定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這其中就包含了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法條鏈接:《合同法》
1、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預期經營利潤損失的賠償可以申請法院評估嗎?有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文作為依據具體要看什么原因造成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的損失,如果是由于違約造成,可以申請,相關法律條款如下
3.《合同法》第113條預期利益損失能否支持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合同法》第97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合同法》第94條第四款,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