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高空墜物砸壞車輛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的,應當由墜落物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分析】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高空拋物砸到車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了應當主動與車主聯系,并對此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民法典高空拋物砸到車了怎么辦高空拋物砸到車后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應當主動與車主聯系,并對此積極作出賠償。禁止從建筑物拋擲物品,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筑物、構建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筑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車被工地高空墜物砸壞如何賠償?一、車被工地高空墜物砸壞如何賠償? 車被工地高空墜物砸壞應當由具體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的侵權人或實施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如果找不到具體加害人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責。如果有明確 證據 證明高空拋物的實施人,那么,該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為人因過錯侵害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具體情況 高空墜物傷人事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通常是以下幾種情形認定侵權者高空拋物砸我車砸了怎么賠 : 1、由具體的侵權人或實施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有明確證據證明高空拋物的實施人,那么,該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如果找不到具體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責。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據此,同一樓房的使用人即使沒有拋物行為,除非能自證清白,否則作為業主或管理者應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適用 舉證責任 倒置的合理性《民法典》將舉證責任倒置給了被告人,對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第一次明確規定了具體規則。該條規定所確立的高空拋物規則主要基于對受害人的救濟,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得不到賠償,出于公平的考慮,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人承擔一個補償責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濟。 高空墜物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應當按照侵權的相關規定也進行界定和處罰,一般情況下,由直接導致的侵權人來實施賠償,如果實在找不到侵權人,或者屬于公民設施侵權,可以 連帶責任 以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目的也是在于促使公司注意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