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可要求責任人賠償。責任沒有下來就不能確定的。確定下來有責任人賠償。停運損失的認定:車輛為營運車輛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因事故客觀上確實存在停運損失。警方會予以確認停運28天存在停運損失的事實。你如果有提供證據證實停運損失的具體數額。那就按照你提供的具體數額進行賠償,無法提供證據證實停運損失的具體數額,就會參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運輸業年均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保險公司賠付嗎?大多數原告是營運車輛起訴全責方要求賠償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訴訟案件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一般都會把保險公司作為被告,營運損失是肯定會在訴訟請求里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
作為保險公司,在答辯時會把營運損失作為保險條款除外責任而不予認可,并且會出示由被保險人親筆簽名的投保單作為證據證明已經將保險條款除外責任告知被保險人。
需要說明的是,近些年來,在保險公司訴訟案件越來越多的時候,為了盡量減少訴訟時保險公司敗訴的概率,對清楚告知被保險人除外責任和要求被保險人親筆簽名是非常注重的,有的公司甚至將過程錄音錄像。所以說,有的回答說去保監會投訴或者再去起訴保險公司,作用不是很大。商業險是自愿投保的,并不是保險公司逼著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你投保的,如果你不接受條款里的除外責任,你可以選擇不投保。交強險財產損失的限額只有2000,大概率賠完車損是不夠賠營運損失的。
一般來說,在保險公司提交了相關證據后,而被保險人提供不出保險公司未如實告知的證據,法院是會支持保險公司的辯護意見的。會將停運損失判決由全責方承擔。
這里面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訴訟時,停運損失也是要講證據的。不是營運車輛說停了多久就是多久。如果是出租車,一般會要求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他提供每天的GPS軌跡或者計價器信息,證明車輛是沒有移動和營業的。金額也是根據行業平均數來確定的。營業性貨車的停運損失比較難以確定,因為畢竟不是每天都有活。開庭時除非你有過硬的證據,否則不要自己瞎琢磨,被對方律師牽著鼻子走,可以要求法官予以酌定,把皮球踢給法官,相信法官是不會亂來的。有些年輕法官自己拿捏不住的時候,會去親自調查,畢竟案件是終身負責制。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營運損失賠償法律問題【法律分析】
車輛停運損失費(營運損失)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曰停運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19號)第十五條規定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根據以上規定,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除交通事故導致的實際財產損失可要求責任人賠償之外,停運期間所導致的合理營運損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的。
出租車誤工費與營運損失怎么計算?出租車誤工費與營運損失怎么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交通事故 中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中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 交通事故責任 者應當予以賠償。”因此,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不是一概不予賠償,而是有條件的予以賠償。如果僅僅談到出租司機收入的減少,可能很多人還能夠理解,因為這是出租司機的純利。 實踐中,我們可以基本準確的確定出租司機每天的純利。在正常情況下,出租車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能因為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機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機的純利應該得到賠償。可是出租車的份錢卻不是這樣,這實質上是一種運管費用。如果這種費用是出租車司機已實際支出或必須支出的費用,而且這種支出屬于可以通過運輸回收的成本的范圍,那顯然亦屬停運損失,應計算為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按實際天數計算,應改予以賠償。 其實,與此性質相同的還有養路費、保險費、工商管理費用等必然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在停運期間的損失,也應該得到賠償。 但是,如果這個份錢損失可能不會發生,比如出租車公司可以不收取車輛停運期間份錢,那么我認為無損失就無賠償,肇事方就不需要對份錢進行賠償。考慮到保險理賠的一些現實的問題,肇事方、出租司機方最好還是通過 訴訟 方式,由法院做出一個判決好一些,理賠也方便一些。 誤工費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出租車誤工費應該賠償。出租車誤工費的標準應由當地出租車管理主管部門統管辦出具證明,天數根據停留在維修站的時間,費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錢 當地平均工資(平均到天)=1天的誤工費;民事官司一般是3個月的開庭期 6個月的審判期,也就是9個月的時間(最長了); 交通肇事 案件,當事人可以要求連帶保險公司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責任的判定交警會作出合理的劃分,如果造成人員受傷導致無法工作的還可能會要求賠償誤工費。當發生事故的車輛為營運車輛時,車輛若好幾天不能駕駛,這就給司機造成了營運損失,這部分法院一般是支持的,賠償的金額需要根據出租車以往的經營收入進行衡量。
和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要我賠償營運損失你是全責侵害了出租車司機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的財產權,應該賠償一天營運損失,具體金額需要自行協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 ,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擴展資料:
車輛被撞誤工時 網約車司機索賠
李某與妻子韓某向朋友周某租借車牌買了一輛車專職開網約車,李某把車停放路旁被蘇某的車撞到,導致車輛損壞。李某夫妻把蘇某和某財產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賠償其誤工費和車輛貶損費。近日,石景山法院一審判決,蘇某賠償李某相關費用,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李某夫妻倆在京以開網約車為生,2016年8月,李某將車停放在石景山路八角橋附近時,被蘇某駕駛的小客車撞擊,事故造成李某花費維修費三萬多,此損失已由被告小客車投保的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賠付,然而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拒絕賠付涉案車輛的貶損損失及誤工損失。
因此,李某夫妻和車牌所有人周某訴至法院,要求蘇某以及某財產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近日,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庭上,李某說,從購車到發生此次交通事故之前,他以開網約車賺錢。“之前我們開網約車每個月差不多有1萬多元收入,現在車子損壞了,有兩個月時間不能開,就沒了收入,要誤工費也是應該的。”
李某向法庭提供此前幾月開網約車的流水,每月收入八千元到一萬元不等。
李某還表示,他的車子是新車,被撞后,肯定會貶值,故要求索要車輛貶損費,并提交了貶值損失鑒定,鑒定表明委估車輛因交通事故導致的貶值損失賠償評估值為人民幣1.36萬元。
被告蘇某辯稱,當時網約車還未合法,因此不愿意支付李某的誤工費,“當時網約車并不合法,而且他們每月掙的錢也并沒有按國家規定交稅,不能稱之為工資。”蘇某表示貶損費用只愿賠付一萬元整。
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亦認可上述證據的真實性,同時向本庭提交保單,主張上述損失在保單中已明確約定不予賠償,故其不同意賠償車輛貶值損失及誤工費。
石景山法院認為,李某與蘇某發生交通事故,經交通隊認定,蘇某對事故負全責,李某無責。蘇某應對李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遭受的合理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李某及韓某主張的車輛貶值損失費、鑒定費數額合理,證據充足,法院予以支持。
而李某、韓某要求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鑒于肇事車輛投保的三者險保單中已明確約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等一系列問題,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同時,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就上述條款向投保人釋明,故對要求某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蘇某賠償李某、韓某車輛貶值損失一萬三千六百元、誤工費七千元,并駁回李某、韓某其他訴訟請求。
參考資料:人民網-車輛被撞誤工時 網約車司機索賠
關于交通事故,運營車輛運營損失費賠償?所駕的營運車輛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了車輛的停運,所造成的營運損失是可以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賠償權利人請求因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車輛的維修費用或重置費用、車輛所載貨物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經營性車輛的停運損失或者非經營性車輛使用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他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條所稱“經營性車輛的停運損失”,是指被侵權人用于貨物運輸、旅客運輸或者汽車租賃等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損失。
擴展資料交通事故出租車營運損失 :
對于受損車輛停運損失的計算。以出租車為例,一般司機每月須支付費用包括公司月租金、車輛保險費、車輛按月折舊費、維修費等。
出租車一般每月車輛保險費按月分攤1000元,車輛折舊分攤2000元(指司機交納首期承包金按合同期五年按月分攤)、維修費等,從中可知每日24小時司機營運成本負擔500多元,再加上兩名司機工資開支150元。
從中可知,一部的士一天不開車,所要承擔的費用都要650多元,如果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150元,共計800元。對受損車輛修理期間停運損失依此計算是合理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