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
按照規定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⒈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⒉非法占用防護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單種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⒊非法占用其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他林地十畝以上的。⒋非法占用其他農用地數量較大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三百四十二條之一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四條 土地經營權人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經營權人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當予以賠償。
損壞農民土地賠償標準是什么?損壞農民土地應該可以有哪些方案進行賠償?國家沒有規定統一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每個地區的地價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所獲得的賠償自然是不一樣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第六十七條規定如下:
【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他非農業建設,造成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被毀壞耕地數量達到以上規定的,屬于本條規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毀壞”。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林地,改變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實施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種植農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廢棄物等行為或者進行其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他非林業生產、建設,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業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被毀壞林地數量達到以上規定的,屬于本條規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毀壞”。
非法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本條規定的“造成草原大量毀壞的”:
(一)開墾草原種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窯、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剝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廢棄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的;
(四)違反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種植牧草和飼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嚴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嚴重毀壞的情形。
損壞農民土地賠償標準損壞農民土地賠償沒有一個具體明確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的標準。各地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是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等諸多因素由專門人員進行計算。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土地污染賠償標準 他非農業建設,造成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被毀壞耕地數量達到以上規定的,屬于規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毀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七十一條
國家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用。第七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過程中,不得侵犯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涉農民自主安排的生產經營項目,不得強迫農民購買指定的生產資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銷售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