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2017年北京市發生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的 交通事故 或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年; 人均消費性支出38256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310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7329元/年。 其他賠償項目如 醫療費 、交通費、 護理費 等通常依據實際發生的原則確定 賠償金 額,沒有固定的計算標準和公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發生 人身損害 案件, 死亡賠償金 、 殘疾賠償金 、被 撫養 人生活費根據受害人居住地(戶籍地)的不同適用城鎮和農村兩個不同的 賠償標準 。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賠償權利人的戶籍是城鎮戶籍,則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賠償權利人是農村戶籍,則按照農村居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但是,如果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是可以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的。此外,根據《 侵權責任法 》的規定,因同一 侵權行為 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鎮戶籍人員,也有農村戶籍人員的,可以統一按照同一標準確定死亡賠償金。 一、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城鎮標準:1145500元,即57275元×20年 2、農村標準:446200元,即22310元×20年 二、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具體計算方法: 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為基準,一至 十級傷殘 分別以100%至10%為賠償系數。 (一)城鎮標準 一級 傷殘 :57275元×20年×100% 二級傷殘:57275元×20年×90% 三級傷殘:57275元×20年×80% 以此類推。 十級傷殘:57275元×20年×10% (二)農村標準 一級傷殘:22310元×20年×100% 二級傷殘:22310元×20年×90% 三級傷殘:22310元×20年×80% 以此類推 十級傷殘:22310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則沒有 傷殘賠償 金。 三、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方法和殘疾賠償金額計算方法相同。按照戶籍性質和傷殘等級計算。 需要注意: 第一: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第二: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第三: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如: 2012年元月,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妻子受輕傷。王某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健在(均為59歲,北京城鎮戶口,需要 子女撫養 ),并遺下雙胞胎姐妹二人(年齡10歲)。則在本案中王某父母及雙胞胎女兒均可主張被撫養生活費。 根據規定,父母 撫養費 應計算20年,女兒計算8年(至18歲)。因在本案中王某有兄妹五人,因此在計算父母的撫養費時候只應計算20%的份額,在計算女兒的撫養費的時候,因妻子也是女兒的撫養人,故只計算50%的份額。另,由于在本案中有四個被撫養人,在計算撫養費的時候,要考慮賠償義務人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2012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四、 喪葬費 喪葬費同意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以上是北京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
最新北京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請問一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方法(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75周歲以上為5年];
北京市2013年死亡賠償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779380元,最高為829380元。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013年北京死亡賠償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79520元,最高為429520元。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方法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由定型賠償模式決定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具體來說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是固定的。受害人60周歲以上的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受害人超過75周歲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的客體是剩余壽命,但不完全是剩余壽命。年齡太小的話,20年補償完,年齡大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減一歲。死亡賠償金依據的是“繼承損失”理論,而不是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對于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對于60周歲以上(實際年齡-60周歲);75歲以上的人為5年]
北京 2013年死亡賠償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按照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七十五歲時,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的賠償范圍,但不是絕對的)。
以上兩項合計為:最低779380元,最高829380元。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周歲以下20年(含);60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人為5年]
2013年北京市死亡賠償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七十五歲時,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的賠償范圍,但不是絕對的)。
以上兩項加起來是:最低379520元,最高429520元。
(3)60周歲以下人員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75周歲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死亡賠償金根據被害人身份確定,賠償標準為二等。
頭等艙;城鎮居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補償;
二是農村居民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一般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應該說,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進行賠償是有問題的,但這是規則。
@2019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數額要根據死者的具體情況,比如事故發生地、死者住所地、被扶養人人數等綜合計算。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的事件,賠償金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的物質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法律依據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