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噪音已經影響了他人生活,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以報警讓公安部門來處理。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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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噪音擾民,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我國有什么關于噪音擾民的法律法規
環境保護法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跟最新的侵權責任法都有規定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
《環保法》對噪音的懲罰是怎么規定的?
《環保法二十四條 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必須把保護工作計劃,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針對噪音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請教個噪音污染的問題,法律上怎么規定才算施工擾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境噪聲
1 主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區域。鄉村生活區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標準值
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3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4 夜間突發噪聲
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貝。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1.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工廠及有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的邊界。
2.標準值
各類廠界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一類 55分貝 45分貝
二類 60分貝 50分貝
三類 65分貝 55分貝
四類 70分貝 55分貝
3.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的劃定
一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
二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及商業中心區。
三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四類標準適用于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
4.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由地方人民政府劃定。
5.夜間頻繁突發的噪聲(如排氣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0分貝,夜間偶然突發的噪聲(如短促鳴笛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貝。
如果確實擾民,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找物業管理部門調解,如無效果則,
2.向你當地環保局投訴,如無效果則,
3.直接向法院起訴
同志們,鄰居擾民有辦法解決了.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
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起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噪音擾民的法律依據
噪聲擾民可以報案處理。
根據《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擴展資料
噪音擾民的起訴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后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噪聲法》對噪音擾民行為并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起訴噪音擾民需有能夠證明噪音存在的證據,比如證人證言、錄音、當事人陳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關于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一、新《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噪音擾民的規定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這就直接把很簡單的、常見的噪音擾民的情況直接歸入了法律的調整范圍之內。
2、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但實際上超標的情況十分嚴重。在日常生活中,對環境的污染形形色色,如果是重大的污染環境的案件,一旦是觸犯了刑法,可以直接用刑罰的手段去解決,直接去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社會生活中,經常出現一些輕微的污染環境的情況,這種情況一直有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我們的環境保護部門進行處理。
3、以前,經常把一些噪音繞民大額行為當成是一種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依靠當事人的內心確信去解決這些問題,效果十分的差。尤其是在學生的考場的周圍、小區的周邊、公園等一些場所,經常會出現這些問題。現在如果有人制造了噪音對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違法行為,就執法人員就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實施處罰。這種規定,將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維護人們優美的生活環境。
二、噪音擾民標準
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1、0類50分貝40分貝。
2、1類55分貝45分貝
3、2類60分貝50分貝
4、3類65分貝55分貝。
5、4類70分貝55分貝。
【法律依據】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擾民的法律規定?擾民法律規定為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超過晚上22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了。法定休息日和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其他時間段裝修應當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輕對周圍居民的干擾。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時間段避免施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遇到樓上噪音擾民,有哪些法律可以適用根據環保部頒布的《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住宅臥室、賓館客房等以休息睡眠為主、需要保證安靜的房間,夜間(22:00至次日6:00)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過40分貝,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超過上述標準,那么構成了噪音污染。
如果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你感覺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另外,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你也可以直接自行撥打12369熱線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關于擾民的相關法律條款國家對聲音區域做了劃分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療養院等地屬于0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0分貝;普通的居民住宅屬于1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5分貝。所以如果療養院周邊白天的分貝超過50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其擾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貝超過55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
法律分析
國家對聲音區域做了劃分,療養院等地屬于0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0分貝;普通的居民住宅屬于1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5分貝。所以如果療養院周邊白天的分貝超過50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其擾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貝超過55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違反本法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關于樓上噪音擾民的法律規定 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