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依據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我國相關法律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的規定,交通事故受傷后受害人住院治療的,經治療康復后出院死亡的,一般是與交通事故無關的,按治療期間產生的費用進行賠償。交通事故致有受傷的,傷者要進行復查時,如果傷情復發的,受傷者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當事人自己無法判斷是否治療終結或者不知道是否適合傷殘評定的,可以向主治醫師或者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員咨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交通事故傷后復查費怎么賠付?保險公司都是一次性賠付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的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也就不存在二次賠付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所以后期復查是不會賠付的。當然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你二次遇到事故,保險還在,那還是可以的。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的復查費用仍然由肇事者支付,也就是責任方承擔。
交通事故受傷五個月了,復查費用保險公司給報銷嗎?一、傷者交通事故傷后復查費能夠報銷嗎
1、傷者交通事故傷后復查費是能夠報銷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的。屬于保險理賠范圍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這屬于后續治療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的車禍3個月后復查的費用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結案時需要注意什么
1、分清雙方的責任;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