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可以在治療病情穩定后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向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傷殘鑒定。肺移植術后呼吸困難(極重度)為一級傷殘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呼吸困難(極重度)為二級傷殘;肺移植術后為二級傷殘;一側全肺切除后為四級傷殘;呼吸困難(重度)為四級傷殘;兩肺葉切除術后為六級傷殘;一肺葉切除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并肺段或者肺組織楔形切除術后為七級傷殘;一肺葉切除術后為八級傷殘;呼吸困難(中度)為八級傷殘;胸導管損傷為九級傷殘;肺段或者肺組織楔形切除術后為九級傷殘;肺臟異物存留或者取出術后為九級傷殘;肺修補術后為十級傷殘;呼吸困難(輕度)為十級傷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二、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肺部有挫傷,能鑒定為幾級工傷?最多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5.10十級,5.10.1定級原則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塵肺1—10級傷殘鑒定標準根據新頒布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16180-2006)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塵肺致殘程度共分為6級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由重到輕依次為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
一級
①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②職業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二級
①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
②塵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kPa(40mmHg)〕;
③塵肺Ⅲ期伴活動性肺結核;④職業性肺癌或胸膜間皮瘤。
三級
①塵肺Ⅲ期;
②塵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③塵肺Ⅱ期合并活動性肺結核。
四級
①塵肺Ⅱ期;
②塵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③塵肺Ⅰ期合并活動性肺結核。
六級塵肺Ⅰ期
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癥;
七級塵肺Ⅰ期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肺功能正常。
塵肺病一級賠償標準如下: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什么是塵肺?
塵肺也就是肺塵埃沉著病,屬于一種職業病。多見于在工作中未采取恰當的保護措施,長期吸入生產性粉塵的患者,粉塵進入呼吸道后在末端的支氣管和肺泡處積存,形成一層阻隔層,在呼吸時會影響肺泡與外界的氣體交換。長期塵肺患者未進行治療者會進一步導致右心室肥大、肺心病等,長期存在塵肺還可誘發肺癌、肺氣腫等疾病。輕度的患者僅有咳嗽、咳痰等表現,嚴重者會導致呼吸困難、胸悶、胸痛等表現,所以建議從事長期大量接觸粉塵的工人一定要做好防護,戴好口罩或者面罩。對于已經出現肺纖維化、肺功能嚴重下降的患者,需要積極進行治療,必要時可以進行手術治療。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3,4,5,6,7,肋骨骨折和肺挫傷評級能評多少級。根據描述至少可以判定為九級傷殘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具體結果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準。骨折可以判定為十級傷殘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肺部挫傷可以判定為九級傷殘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取最高等級為九級傷殘。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一期矽肺病可以定為幾級傷殘一般評定為七級傷殘。其中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癥的肺部傷殘等級評定 ,可以評定為六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6六級
5.6.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6.2六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6.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六級。
66)塵肺壹期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癥;
5.7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54)塵肺壹期,肺功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