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雙重賠償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的標準是如果是用人單位造成的工傷就不能獲得雙重賠償,如果受害人遭受工傷,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受害人在獲得工傷保險賠付的同時并不能免除侵權的第三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和工傷雙重賠償標準【法律分析】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與工傷雙重賠償的標準是交通事故和工傷發生競合。但是對于已經發生的醫療方面費用、護理費用以及康復費等費用和已經獲得相應的賠償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則不應當再進行重復的賠償。也就是說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時又被認定成為是工傷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則對于受害者來說在申請賠償的過程中是可以兼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二次手術誤工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一、二次手術誤工費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二次住院期間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的誤工損失是在受害人有勞動能力或存在部分勞動能力的情況下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因住院治療而無法勞動造成的損失。但是原告主張誤工費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在計算金額的時候應該用 傷殘 補助金扣除一部分。二次手術誤工費是可以支持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所使用的前提為原告因傷致殘持續誤工,此時原告的誤工損失,實際上就是原告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造成的損失,這與 傷殘賠償 金的賠償內容是一致的。但傷殘 賠償金 與二次手術的誤工費是有差別的, 殘疾賠償金 賠償的是受害人客觀上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損失,而二次住院期間的誤工損失是在受害人有勞動能力或存在部分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因住院治療而無法勞動造成的損失。二者的賠償內容不同,不能用殘疾賠償金來代替二次住院期間的誤工損失。 傷殘賠償金與二次手術的誤工費之間又存在一定交叉。這部分交叉所應獲賠的損失在傷殘賠償金中已經得到體現,故在二次手術誤工費中應該作相應扣減。如果不扣減這部分內容,將有違 保險法 的公平原則,有重復賠償的嫌疑。同時,原告所主張的誤工費是以其固定收入為標準來進行計算,如沒有固定收入,則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進行計算,如其不能證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參照審理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標準進行計算。 二、誤工費中的誤工時間是多久?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 法醫鑒定 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 醫療事故 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 法定節假日 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所以,根據生活常識,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我們更應該了解 法律知識 ,才能更好的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對于二次手術的情況,那么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申請誤工費的,畢竟二次手術也會影響到工作,所以可以提出誤工費的賠償。
那部法規規定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可以獲得雙重賠償?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擴展資料: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損害雙重賠償可兼得
參考資料來源:睢寧縣政府——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工傷和交通事故現在可以雙重賠償嗎? 如果可以,有什么法律依據?如果不可以,又具體是哪部法律規定的?1、工傷和交通事故現在可以雙重賠償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的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但是醫療費用的部分不能雙重獲得賠償的。
2、法律依據參考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9〕50號)精神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原執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政發〔2003〕52號)中“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被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其待遇按總額補差的辦法支付”的規定作如下調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的情形下,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其工傷保險待遇按以下辦法支付:
(一)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費用時,在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兩項費用: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重復賠償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費用時,在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項費用: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