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和賠償的區別有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帶有補充性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帶有懲罰性;補償是無過錯形態下出于公平原則進行的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涉及到過錯責任;補償由合法行為引起,賠償由違法行為引起;補償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賠償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勞動賠償金和補償金的區別補償和賠償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的區別有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帶有補充性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帶有懲罰性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是無過錯形態下出于公平原則進行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的,賠償涉及到過錯責任;補償由合法行為引起,賠償由違法行為引起;補償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賠償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補償金和賠償金有什么區別1.適用范圍不同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4、26、27條解除合同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可要求賠償金。依據第25條解除合同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一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的;而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32條免于刑事處分的。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有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概念不同
補償金一般是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失業所給予的補償,賠償金是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在履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過程種造成對方損失所需要付出的賠償,具體懲罰性。
補償金與賠償金兩者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并用。根據《最高院審理勞動爭議的解釋1》第15條,有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制度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的區別?補償和賠償的區別有:補償帶有補充性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帶有懲罰性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是無過錯形態下出于公平原則進行的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涉及到過錯責任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補償由合法行為引起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賠償由違法行為引起;補償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賠償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離職員工的補償金與賠償金(一)補發的工資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這是勞動仲裁中經常出現的內容之一。企業應視同正常的工資支出勞動法補償金與賠償金 ,計入職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二)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的雙倍工資等:具有處罰性質,多出正常工資的部分應計入“管理費用”,屬于企業管理問題導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三)補發的離職補償金:這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經常發生勞動仲裁的原因之一。企業應視同正常的離職補償金,以“辭退福利”計入“管理費用”,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員工離職補償金應計入什么科目?
職工薪酬的內容主要有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八項.因此,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屬于職工薪酬的核算范疇.
根據新《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出.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后的清算財
總結對于滿足負債確認條件的所有辭退福利,不管是哪個部門的,借方均應當計入管理費用,不計入資產成本,這里的思路不再是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貸方是應付職工薪酬,從性質上說,這里的應付職工薪酬應當是準則中所說的預計負債,但是會計處理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